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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甜苦辣创业路
陈雨曾经经营过“东方红”如今她正在经营“升级8”这两个都是属于男装的品牌。不知道陈雨为什么对男装情有独钟,可能没有理由,仅仅是巧合,是人生的安排。
文革时期,因为有一个在国外经商的姑妈,陈雨的家里自然少不了麻烦。父亲经常会遭到批斗、审查,没完没了。陈雨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尝到了提心吊胆过日子的滋味。只是当时的她有点困惑,自己眼里最正直的父亲,最能干的姑妈,怎么都成了批斗对象?没有人知道,在那个年代,陈雨是把姑妈这个所谓的“资产阶级”当作自己的偶像的。虽然姑妈回国的机会不多,但每次见面,陈雨都会被姑妈迷住:姑妈的装扮总是那么得体优雅,姑妈说出的话总是那么新鲜有趣,姑妈的举手投足总是和周围人不一样。渐渐的,陈雨的心里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长大后要像姑妈那样
1982年,22岁的陈雨从插队落户的新疆回到荆门,被分配到荆门第二绢纺厂从事科室后勤工作,不久,她入了党、提了干。在领导眼里,陈雨是一个挺有发展前途的培养对象,只要她顺着这条道儿走下去。
可是,1984年的一次南方之行却改变了陈雨的发展轨迹。当时改革开放的浪潮正在南方掀起,在深圳,陈雨感受到了一股经济的活力。她少女时的梦想被激活了,她想“下海”像她姑妈那样去做做生意。
周围不少人劝她:好好的办公室不坐,好好的铁饭碗不要,偏要走南闯北,再去寻一条生路,何苦?陈雨也有点犹疑,毕竟那时的荆门还是计划经济时代。
她与丈夫商量。丈夫说,这么重大的事,我可做不了主,你得自己决定。不过,你放心,如果我们没饭吃,去讨饭,我讨来的第一碗是给你的。
这句话,陈雨至今还记忆犹新。
可能是一种心灵的暗示,从没搞过经营的陈雨感觉自己能行,几天后,她交了辞职报告,破釜沉舟,开始了人生另一段航程。
起起落落间,品尝人生
辞职后的陈雨向亲戚朋友借了一笔钱,扛起了编织袋,穿梭在荆门和深圳、广州之间,她把南方最时尚的女装运到荆门来卖,又在中天街,开了一家名叫“天骄”的商行,圆了自己的经营梦。
1993年“天骄”在中天街上已小有名气,可陈雨却觉察到了“天骄”只销不产的弱势。这时一个马来西亚籍商人找到了她,提出合伙经营,让陈雨出资,外方授权她使用“东方红”牌商标。陈雨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没有犹豫,她关掉了正欣欣向荣的“天骄”自筹资金800万元,创办了东方红服饰公司。第一年,经营额就达到3600万元,专卖店发展到15家。“东方红”开始在荆门市场上崭露头角。
这时,外商不失时机地提出要在荆门建立外商独资企业——东方红服饰有限公司,并许诺让陈雨担任董事、总经理,条件是把陈雨的企业连同15家专卖店并入新成立的公司。初涉商海的陈雨不知商场险恶,心甘情愿地同意了。更要命的是,在准备写转让协议时,外商的一句话——“我把你当女儿看待,爸爸和女儿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吗?”让陈雨忘记了“亲兄弟,明算帐”的古训。一转眼,陈雨成了被聘用的总经理,而她自筹资金的800万元,连同前期开发的心血,就堂而皇之地“转入”了外商的独资公司。
陈雨说自己当时在这方面真的是“不知不觉”一点都没有防范意识。她全身心地沉浸在公司的经营之中,像抚育自己的孩子那样精心培育着“东方红”这个品牌,在瞬息万变的商海中,她以自己的智慧和胆识让“东方红”在短短四年间声名鹊起。
企业在做大,一些问题开始隐现。在经营上,陈雨的意见有时会与外商相左。这在别的企业也许是很正常的事,但陈雨的坚持却使她遭受了一场劫难。
“1998年10月6日,是公司成立五周年的日子。那天我到武汉基地召开庆祝会。路上,我和留在荆门的外商通了一个电话。当时,我一点都没察觉到有什么异样。哪知我电话刚搁下,外商就指挥十几个人冲进我在荆门的办公室,当即宣布开除我。当我闻讯从武汉赶回来,公司已经进不去了。”
可以想象,一点没有心理准备的陈雨该有多少震惊、气愤、伤心和委屈。那一刻,她知道了什么叫“翻脸不认人”
事情还未到此结束。因为陈雨不“买帐”一些人到公安局报案,称陈雨带走了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帐册,说陈雨滥用公款。因查无实据,荆门公安局没有立案。不久,他们又告到成都公安局。次年的5月,正在筹建新公司的陈雨从意大利回来,刚下飞机,就被四川警方带到成都,拘留了27天。
我不知道这27天陈雨是怎么度过的,只知道陈雨的妹妹带着材料连夜赶到北京去上访,陈雨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在那段日子里急得双耳失聪,气愤的老人天天候在外商的公寓房里(外商一直避而不见),为得是当面问他一句:“你这样做,对得起我这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吗!”
27天后,事实证明了陈雨的清白。“经过反复核审,没有证据说明我触犯了法律。我出来了。... -->>
酸甜苦辣创业路
陈雨曾经经营过“东方红”如今她正在经营“升级8”这两个都是属于男装的品牌。不知道陈雨为什么对男装情有独钟,可能没有理由,仅仅是巧合,是人生的安排。
文革时期,因为有一个在国外经商的姑妈,陈雨的家里自然少不了麻烦。父亲经常会遭到批斗、审查,没完没了。陈雨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尝到了提心吊胆过日子的滋味。只是当时的她有点困惑,自己眼里最正直的父亲,最能干的姑妈,怎么都成了批斗对象?没有人知道,在那个年代,陈雨是把姑妈这个所谓的“资产阶级”当作自己的偶像的。虽然姑妈回国的机会不多,但每次见面,陈雨都会被姑妈迷住:姑妈的装扮总是那么得体优雅,姑妈说出的话总是那么新鲜有趣,姑妈的举手投足总是和周围人不一样。渐渐的,陈雨的心里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长大后要像姑妈那样
1982年,22岁的陈雨从插队落户的新疆回到荆门,被分配到荆门第二绢纺厂从事科室后勤工作,不久,她入了党、提了干。在领导眼里,陈雨是一个挺有发展前途的培养对象,只要她顺着这条道儿走下去。
可是,1984年的一次南方之行却改变了陈雨的发展轨迹。当时改革开放的浪潮正在南方掀起,在深圳,陈雨感受到了一股经济的活力。她少女时的梦想被激活了,她想“下海”像她姑妈那样去做做生意。
周围不少人劝她:好好的办公室不坐,好好的铁饭碗不要,偏要走南闯北,再去寻一条生路,何苦?陈雨也有点犹疑,毕竟那时的荆门还是计划经济时代。
她与丈夫商量。丈夫说,这么重大的事,我可做不了主,你得自己决定。不过,你放心,如果我们没饭吃,去讨饭,我讨来的第一碗是给你的。
这句话,陈雨至今还记忆犹新。
可能是一种心灵的暗示,从没搞过经营的陈雨感觉自己能行,几天后,她交了辞职报告,破釜沉舟,开始了人生另一段航程。
起起落落间,品尝人生
辞职后的陈雨向亲戚朋友借了一笔钱,扛起了编织袋,穿梭在荆门和深圳、广州之间,她把南方最时尚的女装运到荆门来卖,又在中天街,开了一家名叫“天骄”的商行,圆了自己的经营梦。
1993年“天骄”在中天街上已小有名气,可陈雨却觉察到了“天骄”只销不产的弱势。这时一个马来西亚籍商人找到了她,提出合伙经营,让陈雨出资,外方授权她使用“东方红”牌商标。陈雨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没有犹豫,她关掉了正欣欣向荣的“天骄”自筹资金800万元,创办了东方红服饰公司。第一年,经营额就达到3600万元,专卖店发展到15家。“东方红”开始在荆门市场上崭露头角。
这时,外商不失时机地提出要在荆门建立外商独资企业——东方红服饰有限公司,并许诺让陈雨担任董事、总经理,条件是把陈雨的企业连同15家专卖店并入新成立的公司。初涉商海的陈雨不知商场险恶,心甘情愿地同意了。更要命的是,在准备写转让协议时,外商的一句话——“我把你当女儿看待,爸爸和女儿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吗?”让陈雨忘记了“亲兄弟,明算帐”的古训。一转眼,陈雨成了被聘用的总经理,而她自筹资金的800万元,连同前期开发的心血,就堂而皇之地“转入”了外商的独资公司。
陈雨说自己当时在这方面真的是“不知不觉”一点都没有防范意识。她全身心地沉浸在公司的经营之中,像抚育自己的孩子那样精心培育着“东方红”这个品牌,在瞬息万变的商海中,她以自己的智慧和胆识让“东方红”在短短四年间声名鹊起。
企业在做大,一些问题开始隐现。在经营上,陈雨的意见有时会与外商相左。这在别的企业也许是很正常的事,但陈雨的坚持却使她遭受了一场劫难。
“1998年10月6日,是公司成立五周年的日子。那天我到武汉基地召开庆祝会。路上,我和留在荆门的外商通了一个电话。当时,我一点都没察觉到有什么异样。哪知我电话刚搁下,外商就指挥十几个人冲进我在荆门的办公室,当即宣布开除我。当我闻讯从武汉赶回来,公司已经进不去了。”
可以想象,一点没有心理准备的陈雨该有多少震惊、气愤、伤心和委屈。那一刻,她知道了什么叫“翻脸不认人”
事情还未到此结束。因为陈雨不“买帐”一些人到公安局报案,称陈雨带走了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帐册,说陈雨滥用公款。因查无实据,荆门公安局没有立案。不久,他们又告到成都公安局。次年的5月,正在筹建新公司的陈雨从意大利回来,刚下飞机,就被四川警方带到成都,拘留了27天。
我不知道这27天陈雨是怎么度过的,只知道陈雨的妹妹带着材料连夜赶到北京去上访,陈雨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在那段日子里急得双耳失聪,气愤的老人天天候在外商的公寓房里(外商一直避而不见),为得是当面问他一句:“你这样做,对得起我这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吗!”
27天后,事实证明了陈雨的清白。“经过反复核审,没有证据说明我触犯了法律。我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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