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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她有严重的公主病。”巫承赫叹气,“你也离她远点,免得被她以为你要吃天鹅肉。”
“呃。”菊次郎不好意思地挠头,“其实我是个基佬呢。”
“那最好了。”巫承赫撇了撇嘴角,我也是。
军训,是阿斯顿大学一项传统特色,所有军事专业的学生都要接受一个月正宗的野外军事化训练,其他非军事专业,像师范、医学、艺术……这样的学院就缩减成了两周,且只在学校里训练,不参加野外集训。
金轩留在了阿斯顿大学任教,但因为专业限制,并没能申请到医学院的职位,而是被安排在了他的本专业——星际战略学院,今后只能以客座教师的身份给巫承赫带一些副科。
马洛则正好在战略学院学习,这里是阿斯顿大学的招牌院校之一,号称“联邦顶尖军事人才的摇篮”,所有新生都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严格军训,优胜劣汰,哪怕你的联考分数是全联邦第一,军训成绩不合格照样要打包走路。
金轩作为新晋辅导员,这次也被拉了壮丁,去马拉大峡谷操练新生了,暂时不能来骚扰巫承赫,让他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
两周的军训对巫承赫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很容易就熬了过去,期间奥利奥组合又针对他进行了一系列无聊的偷袭,比如使绊马索啦,在他洗澡的时候偷衣服啦……巫承赫对此只能翻白眼,这种小男孩级别的整蛊亏他们想得出来,联邦官二代就都是这点水准吗?连蓝瑟家的小萝莉都不如好吗!
两周以后,巫承赫顺利地拿到了一个A+的军训成绩,远在加百列的汉尼拔收到了他的成绩单,表示非常欣慰,并鼓励他好好学习,争取早点回到加百列军港来,第一医院需要他。
巫承赫没想过进第一医院,但还是没有过早地发表意见,八年医科,时间长着呢,离开父亲的羽翼,要一步一步来。
一个月后,战略学院的军训终于结束了,据说刷掉了近10%的学生,结果可谓残酷。不过在这样严苛的竞争中,马洛还是脱颖而出,以第二名的成绩拿到了正式的入学资格。
军训结束第二天,正好是周六,一大早金轩就发来信息,约巫承赫共度周末。巫承赫有大约三个月没见过金轩了,虽然两人经常视频通话,想想还是有点恍惚,换衣服的时候居然有点纠结,不知道是应该穿帅一点,还是穿随意一点。
这种第一次约会的感觉实在是有点囧,巫承赫患得患失了半天,最后还是换了一身衬衫长裤,又将袖管卷起来,显得不是那么正式。
然而当他看到金轩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实在是自作多情,因为就算他以最大的恶意捯饬自己,站在这货旁边还是会体面得像个王子!
在自己的地盘上,金轩完全没有了顾忌,白衬衫全是破洞,好像刚参加完越战一样,好几个地方都能看到纹身。裤子和鞋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卡洛驰代言人。
但是这货身材实在是太好了,又刚监督完军训,小麦色的皮肤像涂了油一样漂亮,加上挑染了银白色的马尾辫,耳朵上的黑曜石耳钉,有一种混杂着颓废与健康的美,视觉攻击简直满级。
为什么有一种“他很帅”的错觉?这不科学!巫承赫捂心颤抖,再这么下去他的审美观都要被杀马特带残疾了……
“嗯,她有严重的公主病。”巫承赫叹气,“你也离她远点,免得被她以为你要吃天鹅肉。”
“呃。”菊次郎不好意思地挠头,“其实我是个基佬呢。”
“那最好了。”巫承赫撇了撇嘴角,我也是。
军训,是阿斯顿大学一项传统特色,所有军事专业的学生都要接受一个月正宗的野外军事化训练,其他非军事专业,像师范、医学、艺术……这样的学院就缩减成了两周,且只在学校里训练,不参加野外集训。
金轩留在了阿斯顿大学任教,但因为专业限制,并没能申请到医学院的职位,而是被安排在了他的本专业——星际战略学院,今后只能以客座教师的身份给巫承赫带一些副科。
马洛则正好在战略学院学习,这里是阿斯顿大学的招牌院校之一,号称“联邦顶尖军事人才的摇篮”,所有新生都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严格军训,优胜劣汰,哪怕你的联考分数是全联邦第一,军训成绩不合格照样要打包走路。
金轩作为新晋辅导员,这次也被拉了壮丁,去马拉大峡谷操练新生了,暂时不能来骚扰巫承赫,让他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
两周的军训对巫承赫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很容易就熬了过去,期间奥利奥组合又针对他进行了一系列无聊的偷袭,比如使绊马索啦,在他洗澡的时候偷衣服啦……巫承赫对此只能翻白眼,这种小男孩级别的整蛊亏他们想得出来,联邦官二代就都是这点水准吗?连蓝瑟家的小萝莉都不如好吗!
两周以后,巫承赫顺利地拿到了一个A+的军训成绩,远在加百列的汉尼拔收到了他的成绩单,表示非常欣慰,并鼓励他好好学习,争取早点回到加百列军港来,第一医院需要他。
巫承赫没想过进第一医院,但还是没有过早地发表意见,八年医科,时间长着呢,离开父亲的羽翼,要一步一步来。
一个月后,战略学院的军训终于结束了,据说刷掉了近10%的学生,结果可谓残酷。不过在这样严苛的竞争中,马洛还是脱颖而出,以第二名的成绩拿到了正式的入学资格。
军训结束第二天,正好是周六,一大早金轩就发来信息,约巫承赫共度周末。巫承赫有大约三个月没见过金轩了,虽然两人经常视频通话,想想还是有点恍惚,换衣服的时候居然有点纠结,不知道是应该穿帅一点,还是穿随意一点。
这种第一次约会的感觉实在是有点囧,巫承赫患得患失了半天,最后还是换了一身衬衫长裤,又将袖管卷起来,显得不是那么正式。
然而当他看到金轩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实在是自作多情,因为就算他以最大的恶意捯饬自己,站在这货旁边还是会体面得像个王子!
在自己的地盘上,金轩完全没有了顾忌,白衬衫全是破洞,好像刚参加完越战一样,好几个地方都能看到纹身。裤子和鞋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卡洛驰代言人。
但是这货身材实在是太好了,又刚监督完军训,小麦色的皮肤像涂了油一样漂亮,加上挑染了银白色的马尾辫,耳朵上的黑曜石耳钉,有一种混杂着颓废与健康的美,视觉攻击简直满级。
为什么有一种“他很帅”的错觉?这不科学!巫承赫捂心颤抖,再这么下去他的审美观都要被杀马特带残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