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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禧宫
仪态万方的宜妃笑意款款的拉着嫣红的手,说道:“瞧这孩子,出落的越发水灵了,看来十阿哥和福晋把你照顾的不错。”
嫣红忙低头称是。
而其木格则在一旁陪着笑脸,满嘴谦虚。
要不是老十将其木格逮个正着,其木格此时正在自己院里赏雪呢。
其木格都来探望宜妃了,九福晋这个正经儿媳妇自然不能落下,不过她是独自一人,没带小妾。
“额娘,都快过正月了,没想到这天倒越发冷起来,额娘得保重身体才是。”九福晋一副小媳妇模样,看来宜妃这个婆婆不怎么好处。
不知怎的,其木格觉得宜妃对嫣红,比对九福晋还亲热。
虽然她们是亲戚,但搁着很远了,要在后世,两人走在大街上百分之百就是两陌生人。
“娘娘,这时节,还是用狐狸皮好,福晋就有一件火红狐狸皮大衣,看着可暖和呢。”嫣红在旁边娇笑道。
那件火红狐狸皮是十三年前送来的,
其木格其实对动物皮没什么好感,虽然其木格并是不什么动物保护者。用这些珍稀动物皮所做的大衣都很重,想比之下,其木格更喜欢棉衣和羽绒服,当然有空调更好。
一般的赤狐都是棕红色,而十三送的却是滚烫的火红色,没有一丝杂色。因此即使其木格不大喜欢红色,还是很臭美的让人做成了大衣,不时显摆一把。
今儿倒好,其木格收敛了,嫣红却帮着宣扬起来。
果然,宜妃的注意力转到了其木格头上。
不出所料,等宜妃知道狐狸皮的出处后,脸色冷了下来。
其木格暗自揣测,也许十三的娘和宜妃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
九福晋担忧的看了其木格一眼,其木格却无所谓,反正又不是自己的正经婆婆,能把自己怎么样,最多就是给老十嚼舌根罢了。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宜妃没了兴致,叮嘱了几句后就打发其木格一行人走了。
临别前,九福晋颇有深意的看了嫣红一眼,而嫣红仍然是一副非常规矩的模样。
九福晋笑道:“我今儿晚上约了八嫂一起吃锅子,弟妹不如也去我那坐坐?”
其木格明白她的意思,不就是让自己提防着嫣红嘛,不过见她似乎真的为自己担心,其木格也不好拒绝,便上了她的马车,让嫣红一人回府。
不过出乎其木格的意料,九福晋只在马车上隐晦的提点了其木格几句,之后便再也不涉及此类话题。也许这就是豪门大院的生存法则吧。
她家厨师的水平确实不错,当然,三个女人胃口也不差。酒足饭饱之后,其木格和八福晋都满意而归。
让其木格更意外的是,一周后,老十才就此事发表了意见。
“其木格,听说十三弟送你一张上好的火狐狸皮,你很喜欢?”老十边吃着牛肉,边问道,打破了他一直坚守的贵族准则--食不言。
老十这段时间有些消瘦,似乎真的在废寝忘食的读书。每天都早出晚归的,而书房的灯也总是半夜才熄灭。
今天见他正点回家,其木格还以为他的生活重回正轨,原来是听了小道消息,心里不爽,求证来了。
不过,他似乎没怎么生气,看来和十三的关系有所缓和。
其木格当然又费了一番唇舌,老十听了其木格的解释,不大高兴:“你从蒙古来的,怎么还稀罕那玩意儿啊?得了,那大衣收起来,明年爷给你打一张,不就是赤狐嘛。”
收起来就收起来,以后去欧洲一样可以显摆,其木格无所谓的说:“好啊,不过,能不能给我弄张纯白的呀?”
老十不耐烦的说:“你不是说那火红的颜色难得吗?怎么想着要白色的了?”
“我又不是八嫂,才不喜欢红色呢,虽然火红的赤狐难得,可我觉得还是素色配我。”其木格自顾自的说道。
老十高兴了:“成,爷专门找白狐狸打,给你挑张没一点杂色的。”
天,这要伤害多少无辜的狐狸呀,还没等其木格哀悼完可怜的狐狸,老十的下一句话,哽得其木格半天没回过神。
“爷也觉得你穿素色的好,红色确实挑人,一不留神,就象台上唱大戏的。”
康熙终于视察完河工,回到大本营。
但老十的作息时间仍然没有变化。
而九阿哥这段时间也没闲着,正紧锣密鼓的筹备饭馆开张。但忙归忙,还不忘壮大府里的女眷队伍,因此,每天早上又多了两个花枝招展的美女前去给九福晋请安。
九阿哥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八哥是不用考虑的,自家表妹是什么性子,自己清楚,到时候说不定把自己府上的瓦都给掀了,因此,九阿哥虽然对自己可怜的八哥抱以极大的同情,但也只能给予精神上的支持。
自然而然,老十就成了九阿哥关心的对象。
九阿哥为了老十的幸福,终于忙里偷闲的来到了十阿哥府。
巧了,十三阿哥也在。
本以为十三说两句闲话就会走,谁知茶都换了一盏,十三的屁股还没挪窝。
九阿哥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
延禧宫
仪态万方的宜妃笑意款款的拉着嫣红的手,说道:“瞧这孩子,出落的越发水灵了,看来十阿哥和福晋把你照顾的不错。”
嫣红忙低头称是。
而其木格则在一旁陪着笑脸,满嘴谦虚。
要不是老十将其木格逮个正着,其木格此时正在自己院里赏雪呢。
其木格都来探望宜妃了,九福晋这个正经儿媳妇自然不能落下,不过她是独自一人,没带小妾。
“额娘,都快过正月了,没想到这天倒越发冷起来,额娘得保重身体才是。”九福晋一副小媳妇模样,看来宜妃这个婆婆不怎么好处。
不知怎的,其木格觉得宜妃对嫣红,比对九福晋还亲热。
虽然她们是亲戚,但搁着很远了,要在后世,两人走在大街上百分之百就是两陌生人。
“娘娘,这时节,还是用狐狸皮好,福晋就有一件火红狐狸皮大衣,看着可暖和呢。”嫣红在旁边娇笑道。
那件火红狐狸皮是十三年前送来的,
其木格其实对动物皮没什么好感,虽然其木格并是不什么动物保护者。用这些珍稀动物皮所做的大衣都很重,想比之下,其木格更喜欢棉衣和羽绒服,当然有空调更好。
一般的赤狐都是棕红色,而十三送的却是滚烫的火红色,没有一丝杂色。因此即使其木格不大喜欢红色,还是很臭美的让人做成了大衣,不时显摆一把。
今儿倒好,其木格收敛了,嫣红却帮着宣扬起来。
果然,宜妃的注意力转到了其木格头上。
不出所料,等宜妃知道狐狸皮的出处后,脸色冷了下来。
其木格暗自揣测,也许十三的娘和宜妃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
九福晋担忧的看了其木格一眼,其木格却无所谓,反正又不是自己的正经婆婆,能把自己怎么样,最多就是给老十嚼舌根罢了。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宜妃没了兴致,叮嘱了几句后就打发其木格一行人走了。
临别前,九福晋颇有深意的看了嫣红一眼,而嫣红仍然是一副非常规矩的模样。
九福晋笑道:“我今儿晚上约了八嫂一起吃锅子,弟妹不如也去我那坐坐?”
其木格明白她的意思,不就是让自己提防着嫣红嘛,不过见她似乎真的为自己担心,其木格也不好拒绝,便上了她的马车,让嫣红一人回府。
不过出乎其木格的意料,九福晋只在马车上隐晦的提点了其木格几句,之后便再也不涉及此类话题。也许这就是豪门大院的生存法则吧。
她家厨师的水平确实不错,当然,三个女人胃口也不差。酒足饭饱之后,其木格和八福晋都满意而归。
让其木格更意外的是,一周后,老十才就此事发表了意见。
“其木格,听说十三弟送你一张上好的火狐狸皮,你很喜欢?”老十边吃着牛肉,边问道,打破了他一直坚守的贵族准则--食不言。
老十这段时间有些消瘦,似乎真的在废寝忘食的读书。每天都早出晚归的,而书房的灯也总是半夜才熄灭。
今天见他正点回家,其木格还以为他的生活重回正轨,原来是听了小道消息,心里不爽,求证来了。
不过,他似乎没怎么生气,看来和十三的关系有所缓和。
其木格当然又费了一番唇舌,老十听了其木格的解释,不大高兴:“你从蒙古来的,怎么还稀罕那玩意儿啊?得了,那大衣收起来,明年爷给你打一张,不就是赤狐嘛。”
收起来就收起来,以后去欧洲一样可以显摆,其木格无所谓的说:“好啊,不过,能不能给我弄张纯白的呀?”
老十不耐烦的说:“你不是说那火红的颜色难得吗?怎么想着要白色的了?”
“我又不是八嫂,才不喜欢红色呢,虽然火红的赤狐难得,可我觉得还是素色配我。”其木格自顾自的说道。
老十高兴了:“成,爷专门找白狐狸打,给你挑张没一点杂色的。”
天,这要伤害多少无辜的狐狸呀,还没等其木格哀悼完可怜的狐狸,老十的下一句话,哽得其木格半天没回过神。
“爷也觉得你穿素色的好,红色确实挑人,一不留神,就象台上唱大戏的。”
康熙终于视察完河工,回到大本营。
但老十的作息时间仍然没有变化。
而九阿哥这段时间也没闲着,正紧锣密鼓的筹备饭馆开张。但忙归忙,还不忘壮大府里的女眷队伍,因此,每天早上又多了两个花枝招展的美女前去给九福晋请安。
九阿哥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八哥是不用考虑的,自家表妹是什么性子,自己清楚,到时候说不定把自己府上的瓦都给掀了,因此,九阿哥虽然对自己可怜的八哥抱以极大的同情,但也只能给予精神上的支持。
自然而然,老十就成了九阿哥关心的对象。
九阿哥为了老十的幸福,终于忙里偷闲的来到了十阿哥府。
巧了,十三阿哥也在。
本以为十三说两句闲话就会走,谁知茶都换了一盏,十三的屁股还没挪窝。
九阿哥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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