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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知道三年的时光有多长,也从来没去想过,是不是长得让人看不到它的尽头。如果真是那样,我想,我会永远都不去想它,让它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而我就如坐在一趟长长的地铁上,去往一个不知名的终点,车上满载着我的青春,我的梦想。不知道行了多久,那班名为三年的地铁终于停了下来。也许是停的太过突然,也许是自己真的不适应,刚下车外面的阳光就狠狠地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外面的天空是什么样子。如果是白色,我可以将自己装扮成黑色,我想。倘若是其他颜色,我猜测了一遍又一遍,终究没能给出自己一个理想的答案。因为我实在不喜欢其他颜色,可以肯定地说,除了黑色和白色,我再也想象不出任何的颜色。我的生活本来就是黑白两层,就如小时候看过的老电影一样。
我想,我总有一天会飞出去的。
但是我很快发现我错了,不是总有一天,是现在。
我已经脱离了原来的生活。
我告诉自己,你自由了。
于是,我终于看到了那个我渴望了多年的天空,一切和想象中没有太大的差别。生活终究是生活,自己还是暴露在赤裸裸的时光下。只是我的生活中多了陌生,于是,我学会了习惯陌生。
一如我当初那样的习惯洛阳。
洛阳?
那趟长长的地铁?
那座飘摇的城市。
我最终远离了你。
在这年六月。
二零零八年的六月,我和青春作了告别。
在那座城市的三年,我好象每天都在行走。并没有刻意的驻足过,停留过。我不止一次地想过,等我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不会有什么回忆,不会有什么留恋。我会什么都没有。因为我什么也不曾留下过。可是当我面对离别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
至少我还拥有你。
洛阳。
毕业前的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醉。没有什么原因,只是一瓶一瓶地灌。和朋友,和同学,和那些一样都没有原因的人。我并不知道这样的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喝到最后我才发现,原来是因为寂寞。在这座城市的三年,我终于给出了自己一个答案,我只是我自己,终究不是别人。记得多年前看过一部电影,是一部关于情与义的描述——英雄,整部电影是由爱恨贯穿而终,由爱及恨。实质上整部电影里的爱与恨只是为故事的“成”与“全”作了一个铺垫。直到最后生命的终结,其实讲述的就是一个“义”字,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其中包括了那些不被人理解的背离、爱情、死亡。这种情远远在爱情之上,只是这种情的结局只有一个。无名的进秦宫弃秦王而不杀与之前的残剑一样,讲的是一个“成”字,直到最后无名、残剑、飞雪的死亡以及长空的隐退无疑写了一个“全”字。整个故事都是以一种反常规思维进行的,而这恰恰符合了那个时代那些侠士们的从行。电影里描述梁朝伟饰演的残剑时所说的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残剑之残残于心,而非剑。”残剑所握之剑本身是一把残旧之剑,而重要的是残不在剑上却在心上。如果一个人的心“残”了,那恐怕生活对之已经没有意义了。而我所看到的是,电影里那些刺客们的眼神以及眼神里流出的忧伤都和寂寞有关,仅此而已。
到最后我始终没有想通,酒和人生有什么关系,和时间有什么关系,和寂寞有什么关系。时光就如穿行在墙上的爬山虎一样,终日葱葱郁郁,不停不歇,却终生与老墙厮守,与寂寞厮守。
闭上眼,我仿佛还能看到那个踏着风望着天空的孩子,那个追逐奔跑着的孩子,那个笑起来单纯无猜的孩子,那个对一切都简简单单的孩子,只是这一切都已经不在,只留下那个站在窗前默然沉思的男子。
这时候他会不会觉得,他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至少他还拥有寂寞。
一座城市总会有让一个人刻骨铭心的地方,对于我来说,这座城市所给予我的那些悲欢离合,到最后都化成了一个女子纤弱的身影,一个单薄瘦弱、长发飘飘的女子。
她始终存在于我的意识之中,或留恋,或追寻,只是,我们始终都无从选择。
我想,我应该把她忘记。
就像忘掉我自己一样。
有些时候,我会把我的左手想象成她的右手然后把我的右手紧紧地覆盖在我的左手之上。十指相扣,如一场浮生若梦的绘卷,一切追逐都散了
如果可以,我愿用我一生的时光去等,或去忘。
君若化风,我必为尘。
终了,你我还是如同路人一样擦肩而过。
于是,我告别了自己,远离了那些记忆,远离了那些寂寞,远离了那座城市。
我们都要告别,告别那些与我们一起生活了多年的青春。
我们终将牵手陌生,牵手两岸默然。
突然,我就听到了那些遥远的声音。在这个我完全陌生的西安。
那是我生命中无法躲避的触摸。
你听,那些风铃在响。
风铃
我从来不知道三年的时光有多长,也从来没去想过,是不是长得让人看不到它的尽头。如果真是那样,我想,我会永远都不去想它,让它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而我就如坐在一趟长长的地铁上,去往一个不知名的终点,车上满载着我的青春,我的梦想。不知道行了多久,那班名为三年的地铁终于停了下来。也许是停的太过突然,也许是自己真的不适应,刚下车外面的阳光就狠狠地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外面的天空是什么样子。如果是白色,我可以将自己装扮成黑色,我想。倘若是其他颜色,我猜测了一遍又一遍,终究没能给出自己一个理想的答案。因为我实在不喜欢其他颜色,可以肯定地说,除了黑色和白色,我再也想象不出任何的颜色。我的生活本来就是黑白两层,就如小时候看过的老电影一样。
我想,我总有一天会飞出去的。
但是我很快发现我错了,不是总有一天,是现在。
我已经脱离了原来的生活。
我告诉自己,你自由了。
于是,我终于看到了那个我渴望了多年的天空,一切和想象中没有太大的差别。生活终究是生活,自己还是暴露在赤裸裸的时光下。只是我的生活中多了陌生,于是,我学会了习惯陌生。
一如我当初那样的习惯洛阳。
洛阳?
那趟长长的地铁?
那座飘摇的城市。
我最终远离了你。
在这年六月。
二零零八年的六月,我和青春作了告别。
在那座城市的三年,我好象每天都在行走。并没有刻意的驻足过,停留过。我不止一次地想过,等我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不会有什么回忆,不会有什么留恋。我会什么都没有。因为我什么也不曾留下过。可是当我面对离别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
至少我还拥有你。
洛阳。
毕业前的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醉。没有什么原因,只是一瓶一瓶地灌。和朋友,和同学,和那些一样都没有原因的人。我并不知道这样的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喝到最后我才发现,原来是因为寂寞。在这座城市的三年,我终于给出了自己一个答案,我只是我自己,终究不是别人。记得多年前看过一部电影,是一部关于情与义的描述——英雄,整部电影是由爱恨贯穿而终,由爱及恨。实质上整部电影里的爱与恨只是为故事的“成”与“全”作了一个铺垫。直到最后生命的终结,其实讲述的就是一个“义”字,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其中包括了那些不被人理解的背离、爱情、死亡。这种情远远在爱情之上,只是这种情的结局只有一个。无名的进秦宫弃秦王而不杀与之前的残剑一样,讲的是一个“成”字,直到最后无名、残剑、飞雪的死亡以及长空的隐退无疑写了一个“全”字。整个故事都是以一种反常规思维进行的,而这恰恰符合了那个时代那些侠士们的从行。电影里描述梁朝伟饰演的残剑时所说的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残剑之残残于心,而非剑。”残剑所握之剑本身是一把残旧之剑,而重要的是残不在剑上却在心上。如果一个人的心“残”了,那恐怕生活对之已经没有意义了。而我所看到的是,电影里那些刺客们的眼神以及眼神里流出的忧伤都和寂寞有关,仅此而已。
到最后我始终没有想通,酒和人生有什么关系,和时间有什么关系,和寂寞有什么关系。时光就如穿行在墙上的爬山虎一样,终日葱葱郁郁,不停不歇,却终生与老墙厮守,与寂寞厮守。
闭上眼,我仿佛还能看到那个踏着风望着天空的孩子,那个追逐奔跑着的孩子,那个笑起来单纯无猜的孩子,那个对一切都简简单单的孩子,只是这一切都已经不在,只留下那个站在窗前默然沉思的男子。
这时候他会不会觉得,他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至少他还拥有寂寞。
一座城市总会有让一个人刻骨铭心的地方,对于我来说,这座城市所给予我的那些悲欢离合,到最后都化成了一个女子纤弱的身影,一个单薄瘦弱、长发飘飘的女子。
她始终存在于我的意识之中,或留恋,或追寻,只是,我们始终都无从选择。
我想,我应该把她忘记。
就像忘掉我自己一样。
有些时候,我会把我的左手想象成她的右手然后把我的右手紧紧地覆盖在我的左手之上。十指相扣,如一场浮生若梦的绘卷,一切追逐都散了
如果可以,我愿用我一生的时光去等,或去忘。
君若化风,我必为尘。
终了,你我还是如同路人一样擦肩而过。
于是,我告别了自己,远离了那些记忆,远离了那些寂寞,远离了那座城市。
我们都要告别,告别那些与我们一起生活了多年的青春。
我们终将牵手陌生,牵手两岸默然。
突然,我就听到了那些遥远的声音。在这个我完全陌生的西安。
那是我生命中无法躲避的触摸。
你听,那些风铃在响。
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