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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好梦,醒时已经日上三竿。
元旭早早便去了军营,歌兮闲闲地对镜梳妆,良辰美景只在一旁相视而笑。
窗外扑棱棱飞来一只白鸽,良辰起身在白鸽的脚踝上取下一个小小纸卷,恭敬地双手呈给了歌兮。
歌兮原本慵懒舒展的眉眼一下便光彩四溢起来,“阿六找到神仙手了!!”
阿六自然是十三骑里的阿六,神仙手却是一个存在于传说中的摇铃医。据说他的医术堪比扁鹊华佗,但是脾性古怪,心情好的时候,一个乡下农夫的脚气也给治,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王侯将相也恕不伺候。
而且此人早在十年前就成为一个传说,有患了古怪病症想找他救命的富贾悬赏了黄金万两,几乎将大盛的国土踏遍,都没有找到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医。
他的踪迹飘忽到让人觉得此人就只存在于那些个精彩的故事里,真实里是没有这么一个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医的。
歌兮当初听命于元旭的一个条件便是要找到神仙手,为的是她年少时的一个承诺——她要医治好元沂的腿。
“太好了,元沂的腿有救了!!”
歌兮赤着脚在卧房里转着圈,她太高兴了,找了神仙手整整快七年,终于抓到那个生性不羁喜欢浪迹天涯的摇铃医了,尽管医不医治得好还两说,但总归是没有辜负她的一番心血,总算看到了希望!
“小主人。”
良辰见歌兮这么高兴。但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现在您同主人情投意合,神仙手……这些事便交给阿大阿六处理便好,主人不会喜欢您与楚王殿下走得近的。”
歌兮楞了一下,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此事我自有分寸。”
良辰美景心知她的执念,劝诫无用,便低了头不再言语。
另一方面。被阿六好吃好喝伺候着的神仙手正在前往京都的路上。
一辆一看就十分不凡的马车行驶在官道上,马车四周有一行身材健硕气息内敛的护卫,皆戴着斗笠骑着骏马,腰间一把佩剑或者长刀。为首的是一个长相寻常的男子。
“六哥。”
阿六是元旭拨给歌兮的嫡系——亡命十三骑里的一员,自然地位要超越普通的门客和侍卫,歌兮可称他阿六,其他的人则是恭敬地称呼一声,六哥。
“六哥,现在离京都赶一赶也就一两日的路程了。但是那小老儿磨磨蹭蹭的,一会要歇脚,一会要赏日头。一会又要静坐感受劳什子天地日月之玄妙。愣是让咱们在路上耽搁了许多,你说他不会是趁机想跑吧?”
阿六往后面看了一看。
不过他看的并不是那辆华丽舒适的华盖马车,而是马车后边跟着的慢慢悠悠的黑驴!只见上面坐着一个弓腰驼背、戴着大斗笠遮得看不到脸的人。那人腰间别着一把铜铃,正抓着缰绳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黑驴每前进一步,铜铃就响一下。他的头也就一点,周而复始,那人竟也睡得安安稳稳好不舒畅!
“他要真的想跑,你以为就凭咱们能拦住他?”
人家是神仙手,随便用点什么草药便可杀人于无形。要不是小主人的妙计和诚意。他们即便再找上了三年五载,也未必能找到神仙手。
阿六拍了拍护卫的肩膀。“你放心好了,神仙手虽然行事乖张,但是信誉极好,他允诺了要去京都便不会中途逃跑的。”
“他要休息也好要感悟天地玄妙也吧,都任他随他,几年都等过来了,不急在这一时的。”
“啊——”
就在这是,安坐在黑驴上打瞌睡的神仙手伸了个懒腰,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睁开了有些迷瞪的双眼。
斗笠下是一张虽瘦削但依稀能看出当年俊美的脸。神仙手年约五旬,留着长须,若不是发髻乱如鸡窝,麻布衣襟上还留着昨夜吃烧鸡留下的油渍,一双黑布鞋破得张了大口子,露出里面乌漆墨黑的脚趾头,咳咳,要是能收拾一下,还是很有名医风范的(?!)。
“那个……”
神仙手拖长了声音,像是在绞尽脑汁回忆阿六的名字,明明他们相处了快4个月,之前你追我跑也打了不下五十次的交道,时间跨度更是有好几年,可是他就是记不住他的名字。
“那个……小五子啊……”
阿六差点从马上栽下来,他的名字有那么难记么?!!
“你老有什么吩咐?”
阿六下马走到黑驴的身边,脸上没有丝毫的不满,这就是之所以他会被歌兮挑中去找神仙手的原因了。十三骑里头,沉稳干练有阿大、狡黠狠辣有老三、一丝不苟的有阿四阿七、心性坚忍的是阿五与老... -->>
一夜好梦,醒时已经日上三竿。
元旭早早便去了军营,歌兮闲闲地对镜梳妆,良辰美景只在一旁相视而笑。
窗外扑棱棱飞来一只白鸽,良辰起身在白鸽的脚踝上取下一个小小纸卷,恭敬地双手呈给了歌兮。
歌兮原本慵懒舒展的眉眼一下便光彩四溢起来,“阿六找到神仙手了!!”
阿六自然是十三骑里的阿六,神仙手却是一个存在于传说中的摇铃医。据说他的医术堪比扁鹊华佗,但是脾性古怪,心情好的时候,一个乡下农夫的脚气也给治,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王侯将相也恕不伺候。
而且此人早在十年前就成为一个传说,有患了古怪病症想找他救命的富贾悬赏了黄金万两,几乎将大盛的国土踏遍,都没有找到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医。
他的踪迹飘忽到让人觉得此人就只存在于那些个精彩的故事里,真实里是没有这么一个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医的。
歌兮当初听命于元旭的一个条件便是要找到神仙手,为的是她年少时的一个承诺——她要医治好元沂的腿。
“太好了,元沂的腿有救了!!”
歌兮赤着脚在卧房里转着圈,她太高兴了,找了神仙手整整快七年,终于抓到那个生性不羁喜欢浪迹天涯的摇铃医了,尽管医不医治得好还两说,但总归是没有辜负她的一番心血,总算看到了希望!
“小主人。”
良辰见歌兮这么高兴。但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现在您同主人情投意合,神仙手……这些事便交给阿大阿六处理便好,主人不会喜欢您与楚王殿下走得近的。”
歌兮楞了一下,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此事我自有分寸。”
良辰美景心知她的执念,劝诫无用,便低了头不再言语。
另一方面。被阿六好吃好喝伺候着的神仙手正在前往京都的路上。
一辆一看就十分不凡的马车行驶在官道上,马车四周有一行身材健硕气息内敛的护卫,皆戴着斗笠骑着骏马,腰间一把佩剑或者长刀。为首的是一个长相寻常的男子。
“六哥。”
阿六是元旭拨给歌兮的嫡系——亡命十三骑里的一员,自然地位要超越普通的门客和侍卫,歌兮可称他阿六,其他的人则是恭敬地称呼一声,六哥。
“六哥,现在离京都赶一赶也就一两日的路程了。但是那小老儿磨磨蹭蹭的,一会要歇脚,一会要赏日头。一会又要静坐感受劳什子天地日月之玄妙。愣是让咱们在路上耽搁了许多,你说他不会是趁机想跑吧?”
阿六往后面看了一看。
不过他看的并不是那辆华丽舒适的华盖马车,而是马车后边跟着的慢慢悠悠的黑驴!只见上面坐着一个弓腰驼背、戴着大斗笠遮得看不到脸的人。那人腰间别着一把铜铃,正抓着缰绳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黑驴每前进一步,铜铃就响一下。他的头也就一点,周而复始,那人竟也睡得安安稳稳好不舒畅!
“他要真的想跑,你以为就凭咱们能拦住他?”
人家是神仙手,随便用点什么草药便可杀人于无形。要不是小主人的妙计和诚意。他们即便再找上了三年五载,也未必能找到神仙手。
阿六拍了拍护卫的肩膀。“你放心好了,神仙手虽然行事乖张,但是信誉极好,他允诺了要去京都便不会中途逃跑的。”
“他要休息也好要感悟天地玄妙也吧,都任他随他,几年都等过来了,不急在这一时的。”
“啊——”
就在这是,安坐在黑驴上打瞌睡的神仙手伸了个懒腰,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睁开了有些迷瞪的双眼。
斗笠下是一张虽瘦削但依稀能看出当年俊美的脸。神仙手年约五旬,留着长须,若不是发髻乱如鸡窝,麻布衣襟上还留着昨夜吃烧鸡留下的油渍,一双黑布鞋破得张了大口子,露出里面乌漆墨黑的脚趾头,咳咳,要是能收拾一下,还是很有名医风范的(?!)。
“那个……”
神仙手拖长了声音,像是在绞尽脑汁回忆阿六的名字,明明他们相处了快4个月,之前你追我跑也打了不下五十次的交道,时间跨度更是有好几年,可是他就是记不住他的名字。
“那个……小五子啊……”
阿六差点从马上栽下来,他的名字有那么难记么?!!
“你老有什么吩咐?”
阿六下马走到黑驴的身边,脸上没有丝毫的不满,这就是之所以他会被歌兮挑中去找神仙手的原因了。十三骑里头,沉稳干练有阿大、狡黠狠辣有老三、一丝不苟的有阿四阿七、心性坚忍的是阿五与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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