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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不稳的情况,大部分时候都是呆呆懵懵的,稍微有一点不对,也能很快被姜默哄回来。
总体来说是有好转的,医生批准唐修出院静养,还忍不住开玩笑说这场烧发得还是蛮划算。
因为唐修出院的时候,姜默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扶唐修下床、背唐修走路、抱唐修上车,基本都是顾言笙代劳,姜默穿着唐修织的深棕色毛衣,在旁边喝着唐砚之给他炖的养胃汤,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几乎快把顾言笙戳出两个洞来。
等唐修被抱上车,姜默赶紧搂着自己的心肝宝贝,毫不客气地砸上车门将顾言笙隔绝在外。
唐修此时正睡得昏昏沉沉,比起之前来说,睡得算是安稳,姜默给他裹着毯子,让他枕在自己的大腿上睡。
唐修的皮肤生来就白,因为在病中更是白得透明,像琉璃娃娃一样脆弱又漂亮。姜默越看越觉得心里痒痒,忍不住凑到他的睫毛跟前吻了吻他的眼睛。
唐修皱了皱鼻子,半睡半醒地睁开眼睛,被扰清梦也没有不高兴,而是用冰凉的嘴唇碰了碰姜默还没远离的下巴。
姜默心脏都酥麻了,又亲了唐修的左脸。
唐修就朝他的方向偏了偏脑袋,嘴唇刚好蹭到姜默的左脸。
姜默简直心花怒放,忍不住又托着小猫热乎乎的后脑勺,来来回回地在他鼻尖上蹭来蹭去,本来想着再蹭几下就让他好好睡觉,没想到蹭着蹭着感觉他抓着自己衣袖的手越来越用力,直气身子就发现他睁着雾蒙蒙的眼睛,像看一个不真实的幻境一样怔怔地看着自己。
“不要走。”他还没有很清醒,眼角跟着泛着湿润的红色,说起话来带着鼻音,模模糊糊的三个字听起来委屈至极。
姜默还不知道他怎么突然就难过了,还没来得及问,窗外忽然传来一声巨大的枪响,唐修瞳孔剧烈收缩着,整个人惊颤而起,紧紧地抱住了姜默。
起初姜默以为他是害怕,可是他扑进他怀里之后,却用双手护住了他的头部。
他想保护他。
他确实是害怕的,整个人剧烈地颤抖着,骨头几乎都要抖碎了,却拼尽全力地想要护着他。
姜默想到了出任务时的小秋,原本是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的,听到枪声之后,忽然就总是走在他的前面。
他的腿不好,要一直走得比他快,很难,也很疼,他疼得一直在抽气,一直在喘,后来越发严重,他汗如雨下,只要是他停留站立过的地方,地上都会留下一滩水渍。
可是他一直都走在他的前面,任务完结回到车上以后,他膝盖肿得很高,疼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一般,嘴唇苍白失血,呼吸轻浅而僵滞。
姜默讽刺地道:“走路都能走成这样,还真是不会拖后腿。”
他不知道是没听到还是答不上来,只是轻轻地喘息着,摸出了他随身带着的小本子,写了一句:你有没有受伤?
姜默没搭理他。
他又写:听到枪声要小心一点。
姜默看着他认真的样子,觉得他很无知很好笑,因为他知道那些枪不会轻易打在他身上,他手里抓着很多那些人的命脉。
可是小秋不知道,唐修也不知道。
他什么都不告诉他,所以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保护他。
姜默不敢再回想,也不敢去设想,如果当时,有子弹伤到了唐修,会是怎样的一种后果。
又或许,真的有子弹伤到了他,只是他没有说,也不敢喊疼,就躲在没有人的角落,安安静静地给自己取出子弹,包扎伤口,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回到他身边。
他不敢再想。
跟顾言笙确认了枪声是外面露天广场上节目表演的特效音,姜默试着安抚唐修,但是唐修却将他抱得越来越紧。
“不要去、不要去了……”他颤声嘶哑地道,“会受伤……你不能去了……”
“阿修,你听我说,我哪儿也不会去了,就在这里陪你,”姜默压抑着自己的情绪,轻声细语地跟他解释,“没有枪,没有人要伤害我,你不要担心。”
他重复了很多遍,唐修才勉勉强强放松下来一些,手却还是坚持护在姜默的头部,惊弓之鸟般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他眼圈发红,眼角湿润,满脸都是泪痕,姜默揽着他心疼地吻了几下他的眼睛,他的眼泪忽然又再次涌了出来。
他能哭出来,姜默是庆幸的,因为他的小猫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连哭都不会哭了,眼睛发红却干涩,一滴眼泪都没有。
小猫呜咽一声,亲了亲姜默,然后又抱住了他,喃喃地说:“我亲亲你……你不要走了……”
“我带你回家好吗……给你做好吃的,我最近会做很多了……有进步了……”他趴在姜默的肩膀上更咽地哀求着,姜默能感觉到自己的肩膀一片濡湿,“我们回家吧……回家、把小糖养大……你不要、再受伤了……”
情绪一直在崩溃边缘的姜默,终于再也忍受不住。
我亲亲你,你不要走了。
这是因为他以前每次要走的时候,都跟他开玩笑说要不你亲亲我,法式热吻那种,我就不走了。他每次都耳根通红,让他快滚。
给你做好吃的,我最近会做很多了。
这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手艺没有什么自信,哪怕他软磨硬泡死缠烂打,他都很少给他做饭吃,他又逗他,你不抓住一个男人的胃,可怎么抓住他的心啊。
唐砚之说得没错,他对唐修来说是很特别的存在,可以让他勇敢得坚不可摧,也可以让他脆弱得不堪一击。
他对他的爱,已经融入了骨血里,所有关于爱他的事情,对他好,跟他闹,在他怀里哭或者笑,都变成了他的一种本能反应。
姜默忽然觉得,自己前半生这么倒霉,都是为了后来遇见唐修。
他就像是在十八层地狱里的行尸走肉,一层一层地往上爬,刚刚爬到人间的时候,他就从阳光里走来,小心翼翼地擦掉他脸上的脏污和血渍,然后笑着摸摸他干燥枯黄的头发,说:“小孩儿,跟我回家吧,我给你做好吃的。”
嗯,那就回家吧。
以后再也不分开了。
情绪不稳的情况,大部分时候都是呆呆懵懵的,稍微有一点不对,也能很快被姜默哄回来。
总体来说是有好转的,医生批准唐修出院静养,还忍不住开玩笑说这场烧发得还是蛮划算。
因为唐修出院的时候,姜默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扶唐修下床、背唐修走路、抱唐修上车,基本都是顾言笙代劳,姜默穿着唐修织的深棕色毛衣,在旁边喝着唐砚之给他炖的养胃汤,一双眼睛瞪得像铜铃,几乎快把顾言笙戳出两个洞来。
等唐修被抱上车,姜默赶紧搂着自己的心肝宝贝,毫不客气地砸上车门将顾言笙隔绝在外。
唐修此时正睡得昏昏沉沉,比起之前来说,睡得算是安稳,姜默给他裹着毯子,让他枕在自己的大腿上睡。
唐修的皮肤生来就白,因为在病中更是白得透明,像琉璃娃娃一样脆弱又漂亮。姜默越看越觉得心里痒痒,忍不住凑到他的睫毛跟前吻了吻他的眼睛。
唐修皱了皱鼻子,半睡半醒地睁开眼睛,被扰清梦也没有不高兴,而是用冰凉的嘴唇碰了碰姜默还没远离的下巴。
姜默心脏都酥麻了,又亲了唐修的左脸。
唐修就朝他的方向偏了偏脑袋,嘴唇刚好蹭到姜默的左脸。
姜默简直心花怒放,忍不住又托着小猫热乎乎的后脑勺,来来回回地在他鼻尖上蹭来蹭去,本来想着再蹭几下就让他好好睡觉,没想到蹭着蹭着感觉他抓着自己衣袖的手越来越用力,直气身子就发现他睁着雾蒙蒙的眼睛,像看一个不真实的幻境一样怔怔地看着自己。
“不要走。”他还没有很清醒,眼角跟着泛着湿润的红色,说起话来带着鼻音,模模糊糊的三个字听起来委屈至极。
姜默还不知道他怎么突然就难过了,还没来得及问,窗外忽然传来一声巨大的枪响,唐修瞳孔剧烈收缩着,整个人惊颤而起,紧紧地抱住了姜默。
起初姜默以为他是害怕,可是他扑进他怀里之后,却用双手护住了他的头部。
他想保护他。
他确实是害怕的,整个人剧烈地颤抖着,骨头几乎都要抖碎了,却拼尽全力地想要护着他。
姜默想到了出任务时的小秋,原本是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的,听到枪声之后,忽然就总是走在他的前面。
他的腿不好,要一直走得比他快,很难,也很疼,他疼得一直在抽气,一直在喘,后来越发严重,他汗如雨下,只要是他停留站立过的地方,地上都会留下一滩水渍。
可是他一直都走在他的前面,任务完结回到车上以后,他膝盖肿得很高,疼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一般,嘴唇苍白失血,呼吸轻浅而僵滞。
姜默讽刺地道:“走路都能走成这样,还真是不会拖后腿。”
他不知道是没听到还是答不上来,只是轻轻地喘息着,摸出了他随身带着的小本子,写了一句:你有没有受伤?
姜默没搭理他。
他又写:听到枪声要小心一点。
姜默看着他认真的样子,觉得他很无知很好笑,因为他知道那些枪不会轻易打在他身上,他手里抓着很多那些人的命脉。
可是小秋不知道,唐修也不知道。
他什么都不告诉他,所以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保护他。
姜默不敢再回想,也不敢去设想,如果当时,有子弹伤到了唐修,会是怎样的一种后果。
又或许,真的有子弹伤到了他,只是他没有说,也不敢喊疼,就躲在没有人的角落,安安静静地给自己取出子弹,包扎伤口,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回到他身边。
他不敢再想。
跟顾言笙确认了枪声是外面露天广场上节目表演的特效音,姜默试着安抚唐修,但是唐修却将他抱得越来越紧。
“不要去、不要去了……”他颤声嘶哑地道,“会受伤……你不能去了……”
“阿修,你听我说,我哪儿也不会去了,就在这里陪你,”姜默压抑着自己的情绪,轻声细语地跟他解释,“没有枪,没有人要伤害我,你不要担心。”
他重复了很多遍,唐修才勉勉强强放松下来一些,手却还是坚持护在姜默的头部,惊弓之鸟般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他眼圈发红,眼角湿润,满脸都是泪痕,姜默揽着他心疼地吻了几下他的眼睛,他的眼泪忽然又再次涌了出来。
他能哭出来,姜默是庆幸的,因为他的小猫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连哭都不会哭了,眼睛发红却干涩,一滴眼泪都没有。
小猫呜咽一声,亲了亲姜默,然后又抱住了他,喃喃地说:“我亲亲你……你不要走了……”
“我带你回家好吗……给你做好吃的,我最近会做很多了……有进步了……”他趴在姜默的肩膀上更咽地哀求着,姜默能感觉到自己的肩膀一片濡湿,“我们回家吧……回家、把小糖养大……你不要、再受伤了……”
情绪一直在崩溃边缘的姜默,终于再也忍受不住。
我亲亲你,你不要走了。
这是因为他以前每次要走的时候,都跟他开玩笑说要不你亲亲我,法式热吻那种,我就不走了。他每次都耳根通红,让他快滚。
给你做好吃的,我最近会做很多了。
这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手艺没有什么自信,哪怕他软磨硬泡死缠烂打,他都很少给他做饭吃,他又逗他,你不抓住一个男人的胃,可怎么抓住他的心啊。
唐砚之说得没错,他对唐修来说是很特别的存在,可以让他勇敢得坚不可摧,也可以让他脆弱得不堪一击。
他对他的爱,已经融入了骨血里,所有关于爱他的事情,对他好,跟他闹,在他怀里哭或者笑,都变成了他的一种本能反应。
姜默忽然觉得,自己前半生这么倒霉,都是为了后来遇见唐修。
他就像是在十八层地狱里的行尸走肉,一层一层地往上爬,刚刚爬到人间的时候,他就从阳光里走来,小心翼翼地擦掉他脸上的脏污和血渍,然后笑着摸摸他干燥枯黄的头发,说:“小孩儿,跟我回家吧,我给你做好吃的。”
嗯,那就回家吧。
以后再也不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