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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后。
眠从医庐里不急不缓地走出来,门口不停绕圈、正急得金毛乱翘的喀琉斯立刻迎了上去,拉着眠的袍袖“娇嗔”道:“小眠,走啦,走啦!你说过会陪我去忒弥西蒙大集的,居然现在才出医庐!人家等得心都焦了!”说着还极其脱线地扭了扭“狮躯”,其无耻无下限的程度简直令过往兽人不忍直视。
“好了,别这样,出发的时间还没到呢。”眠淡定地摸了摸喀琉斯适时低下来的头,就像摸一只大型金毛犬,顺手之极。
被抚摸狗狗的动作满足了,喀琉斯边往前走,边欢乐地团团转。
“眠,你都不兴奋吗?忒弥西蒙大集哦,三年才举行一次的盛会,前几次你都没去,还没见识过吧?自从你来了这里,都不出部落的,一定很闷很无聊……现在芙萝说你的身体已经养得差不多了,我以后可以常常带你出去玩了!”
此时正是雨季,日晒充足,水量充沛,森林里草木繁茂,猎物多且肥美。也正是现在这个时候,兽人们才有闲暇和精力举办部落间的集会。像忒弥西蒙大集这样集以物易物、切磋比赛、追求伴侣、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型活动,更是三年才举行一次。
“我不会无聊也不会很闷啊,”眠笑着拒绝,及肩的夜色发丝随风拂动,可爱中透出一抹魅惑人心的神秘。他的个头虽然长了不少,但身量未足,身形看起来还是十分纤细脆弱,仿佛一触即会消失,“我身体不太好,不能劳神,也不太喜欢热闹,平时跟着芙萝爹爹学些医术已经很累了。”
况且之前直觉一直告诉他,自己的身体状态诡异,最好是多睡少劳,不惹麻烦。所以九年不出部落,倒是他自己的主意。
“可是你就要成年了诶,明年就十六岁了,不能再这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巫医书’了……”喀琉斯暗暗咬牙,心想你这么不开窍,我什么时候才能追到手呢?他显然忘记了,他的心上人已经或婉转暗示或斩钉截铁地拒绝过他好多回。喀琉斯固执地认为,眠只是还没开窍而已。
“嗯?这句话是谁说的?”很熟悉的感觉呢,眠沉吟微笑,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可能与自己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是的,人,不是雌性兽人,而是纯血的人类。
从祭师珍藏的典籍里,眠才了解到,原来兽人的先祖之一就是纯血的男性人族,而他们区别于雌性兽人的地方,居然是超强的繁衍能力。不知道一直担心无法为阿蒙斯孕育后代的那个人如果了解到这些,会是如愿以偿的欣喜呢?还是无从想象的恐慌呢?想想都有趣啊,眠恶趣味地想着。
“是晓恩说的啊。眠,你学会了那些祭师才用掌握的……我知道,你说那叫‘兽人文字’——不会是想要当祭师吧?不要啊,否则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娶到你啊……”喀琉斯哀嚎道。
“我学兽人文字只是为了看医书而已,不会当祭师的。”因为我有预感,自己不会在一个地方长久停留,而且,变化就要来临了……
眠咽下未竟的话语,正色道,“而且喀琉斯,我不会和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们只是好朋友嘛!哈哈……我只是开个玩笑……”喀琉斯急忙截住话头,不想自虐地再听一遍拒绝。
眠叹了口气,无奈地闭嘴。九年来,喀琉斯一直在身边陪伴自己,不知不觉熟悉,不知不觉产生感情,但……也只是友情而已。没有心动,也没有*。所以他们真的不可能在一起。
偶然回首,才发觉这几年部落的变化颇多。雌性们已经习惯将喜欢的果实种子、蔬菜幼苗采集回来自己栽种,部落附近开垦的菜畦果园错落有致,甚至还有几间大棚温室满足部落雪季的饮食需求。而雄性则开始挑选个小、攻击性不强、肉质细嫩的食草动物的幼崽进行驯化养殖,据说成效还不错。甚至有几只雄性突发奇想,将驯化成功的可爱小兽作为宠物送给雌性,最终抱得佳人归。
部落里建起了蚕屋,因为雌性们发现,丑陋的蚕兽吐的丝织成绢,居然比妾心蒲更加滑爽细腻,以绢缝衣,穿着异常舒服,绫罗绸缎几乎成了雌性的必需品。
酒也在部落里流行起来。不同的花果可以酿制成口味不同的酒,既可美容养颜,也可驱寒活血,因而大受兽人欢迎。雌性们喜欢香甜柔和的口味,而雄性则迷恋辛辣刺激的快感。聚会时以酒助兴,成为咖猛部落的独特风格。
部落里的饮食也丰富多样起来,甚至应运而生了几位嗜吃如命、喜欢闻香而至的老饕。据喜欢钻研此道的雌性感慨,光烹饪方法就有煎、炒、烹、炸、蒸、焗、焖、炖……等等数十种,饮食之道实在是博大精深。
当然这些都是方晓恩带来的,也因此在几个月前的伴侣仪式上,方晓恩与阿蒙斯登上了祭神台的第二层,亲自向兽神祈福,成为人人称羡的一对佳偶。
至于方晓恩语无伦次时曾经提及的火药配方,估计他是不敢随便拿出来吧。
不过……气氛有些古怪啊。兽人们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眉宇之间难掩讶然,似乎被什么消息震惊到了。
“发生什么事了吗?”眠奇怪地问。
“你居然还不知道?”喀琉斯更古怪地反问。
“……”
我该知道吗?
九年后。
眠从医庐里不急不缓地走出来,门口不停绕圈、正急得金毛乱翘的喀琉斯立刻迎了上去,拉着眠的袍袖“娇嗔”道:“小眠,走啦,走啦!你说过会陪我去忒弥西蒙大集的,居然现在才出医庐!人家等得心都焦了!”说着还极其脱线地扭了扭“狮躯”,其无耻无下限的程度简直令过往兽人不忍直视。
“好了,别这样,出发的时间还没到呢。”眠淡定地摸了摸喀琉斯适时低下来的头,就像摸一只大型金毛犬,顺手之极。
被抚摸狗狗的动作满足了,喀琉斯边往前走,边欢乐地团团转。
“眠,你都不兴奋吗?忒弥西蒙大集哦,三年才举行一次的盛会,前几次你都没去,还没见识过吧?自从你来了这里,都不出部落的,一定很闷很无聊……现在芙萝说你的身体已经养得差不多了,我以后可以常常带你出去玩了!”
此时正是雨季,日晒充足,水量充沛,森林里草木繁茂,猎物多且肥美。也正是现在这个时候,兽人们才有闲暇和精力举办部落间的集会。像忒弥西蒙大集这样集以物易物、切磋比赛、追求伴侣、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型活动,更是三年才举行一次。
“我不会无聊也不会很闷啊,”眠笑着拒绝,及肩的夜色发丝随风拂动,可爱中透出一抹魅惑人心的神秘。他的个头虽然长了不少,但身量未足,身形看起来还是十分纤细脆弱,仿佛一触即会消失,“我身体不太好,不能劳神,也不太喜欢热闹,平时跟着芙萝爹爹学些医术已经很累了。”
况且之前直觉一直告诉他,自己的身体状态诡异,最好是多睡少劳,不惹麻烦。所以九年不出部落,倒是他自己的主意。
“可是你就要成年了诶,明年就十六岁了,不能再这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巫医书’了……”喀琉斯暗暗咬牙,心想你这么不开窍,我什么时候才能追到手呢?他显然忘记了,他的心上人已经或婉转暗示或斩钉截铁地拒绝过他好多回。喀琉斯固执地认为,眠只是还没开窍而已。
“嗯?这句话是谁说的?”很熟悉的感觉呢,眠沉吟微笑,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可能与自己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是的,人,不是雌性兽人,而是纯血的人类。
从祭师珍藏的典籍里,眠才了解到,原来兽人的先祖之一就是纯血的男性人族,而他们区别于雌性兽人的地方,居然是超强的繁衍能力。不知道一直担心无法为阿蒙斯孕育后代的那个人如果了解到这些,会是如愿以偿的欣喜呢?还是无从想象的恐慌呢?想想都有趣啊,眠恶趣味地想着。
“是晓恩说的啊。眠,你学会了那些祭师才用掌握的……我知道,你说那叫‘兽人文字’——不会是想要当祭师吧?不要啊,否则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娶到你啊……”喀琉斯哀嚎道。
“我学兽人文字只是为了看医书而已,不会当祭师的。”因为我有预感,自己不会在一个地方长久停留,而且,变化就要来临了……
眠咽下未竟的话语,正色道,“而且喀琉斯,我不会和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们只是好朋友嘛!哈哈……我只是开个玩笑……”喀琉斯急忙截住话头,不想自虐地再听一遍拒绝。
眠叹了口气,无奈地闭嘴。九年来,喀琉斯一直在身边陪伴自己,不知不觉熟悉,不知不觉产生感情,但……也只是友情而已。没有心动,也没有*。所以他们真的不可能在一起。
偶然回首,才发觉这几年部落的变化颇多。雌性们已经习惯将喜欢的果实种子、蔬菜幼苗采集回来自己栽种,部落附近开垦的菜畦果园错落有致,甚至还有几间大棚温室满足部落雪季的饮食需求。而雄性则开始挑选个小、攻击性不强、肉质细嫩的食草动物的幼崽进行驯化养殖,据说成效还不错。甚至有几只雄性突发奇想,将驯化成功的可爱小兽作为宠物送给雌性,最终抱得佳人归。
部落里建起了蚕屋,因为雌性们发现,丑陋的蚕兽吐的丝织成绢,居然比妾心蒲更加滑爽细腻,以绢缝衣,穿着异常舒服,绫罗绸缎几乎成了雌性的必需品。
酒也在部落里流行起来。不同的花果可以酿制成口味不同的酒,既可美容养颜,也可驱寒活血,因而大受兽人欢迎。雌性们喜欢香甜柔和的口味,而雄性则迷恋辛辣刺激的快感。聚会时以酒助兴,成为咖猛部落的独特风格。
部落里的饮食也丰富多样起来,甚至应运而生了几位嗜吃如命、喜欢闻香而至的老饕。据喜欢钻研此道的雌性感慨,光烹饪方法就有煎、炒、烹、炸、蒸、焗、焖、炖……等等数十种,饮食之道实在是博大精深。
当然这些都是方晓恩带来的,也因此在几个月前的伴侣仪式上,方晓恩与阿蒙斯登上了祭神台的第二层,亲自向兽神祈福,成为人人称羡的一对佳偶。
至于方晓恩语无伦次时曾经提及的火药配方,估计他是不敢随便拿出来吧。
不过……气氛有些古怪啊。兽人们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眉宇之间难掩讶然,似乎被什么消息震惊到了。
“发生什么事了吗?”眠奇怪地问。
“你居然还不知道?”喀琉斯更古怪地反问。
“……”
我该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