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德鲁伊与穴居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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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至于各种怪物,北地出产寒系怪物。例如龙的话,就是白龙。魔法兽的话,就是冬狼。对于这些寒系的怪物,马丁准备了充足的火焰类法术。从1级的燃火术到2级的炽焰法球再到高等级的焰击术。马丁的大多数攻击法术都准备成了火焰类的。再加上雷击术的辅助,召唤自然盟友做肉盾。只要不碰上超出能力的怪物,马丁都有一套方案对付。即便是碰到了特别恐怖的存在,马丁也有把握至少能够逃走。
各项备案都准备好之后,马丁开始有功夫胡思乱想了。
他在想柳克丽霞。
马丁是一名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按照他们的一贯思想,他们的恋爱对象最好也是优秀的人,这是出于一种朴素的优生优育思想而确定的。马丁虽然是一个缺乏阅历的青年,接触到的异性有限——但不是没有。事实上,例如黑暗精灵术士萨丝丽,翠丝忒女士等都是很优秀的异性,而且也都漂亮。但从没有一个人让马丁在见到第一面的时候就觉得心脏在怦怦跳动——马丁认为,对于柳克丽霞,他是有点一见钟情的感觉的。
但是感情这种事情,一厢情愿是不成的。柳克丽霞眼中,马丁究竟是什么样的?马丁不知道。
而且,越想,马丁就越觉得没谱。
大概是因为出身自农奴的缘故,在马丁坚强的表面背后,其实是相当自卑的。
没错,以马丁的实力来讲,已经是相当不错了。特别是在考虑年龄的话,简直可以说是天才了。
但是那又如何?比起来那种不世出的豪杰来说,还是差的太多。在马丁这个年纪,那位大帝不是已经成为世界征服者了吗?与他相比,马丁可谓是一无是处。
而血统方面的事情也让马丁自卑。他没有一个显赫的出身,柳克丽霞能够接受的了他这个缺陷吗?毕竟这个世界的人们是很喜欢盯着血统的。有时候仅仅拥有高贵的血脉就足以解决很多事情。
还有相貌,说实话,马丁长的并不差,充满阳刚之气,肌肉发达,但又不至于变成那种魔鬼肌肉人。不过,那又如何?万一柳克丽霞喜欢的偏偏是那种线条柔和的小白脸呢?早年的农奴生活再加上后来的艰苦修炼让马丁的脸永远失去了那种柔和。
还有身家财产的事情。马丁认为,按照柳克丽霞的性格,并不是那种嫌贫爱富,耽于享乐的女性。不然她早就可以有一桩不错的婚姻,嫁入豪门,而不是和一群臭烘烘的冒险者在危险的战场上摸爬滚打。但是,考虑到目前出现的竞争者的身份,马丁还是觉得没有把握。
如此种种的事情,让马丁觉得越来越没把握。
不知不觉的,他忽然想起来了斯诺瑞的胡诌来。
似乎,有一种所谓群体无意识理论。而斯诺瑞不知道从哪里零星的了解到了那么一点。
由遗传保留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的人类普遍性精神……祖先生命的残留……
那些理论让斯诺瑞指出来了这么一件事,那就是,马丁对柳克丽霞的喜欢,则是出于所谓的一种代代相传的无数同类经验在拓曼族全体成员心理上的沉淀物。
也就是说,那是一种具备金发碧眼特征的蛮族拓曼族男子,对于黑发黑眼的文明种族诺玛人女子的爱。
是可以上溯多少多少年的一种神秘而又悠久的存在。
按照斯诺瑞的说法是群体无意识影响着马丁对柳克丽霞的感情。
也就是说那些列祖列宗造成的共同记忆促使马丁对柳克丽霞又那种感情。
那么,那些列祖列宗是怎么获得诺玛女人的呢?
是暴力……
于是斯诺瑞指出来,爱情不是请客吃饭,不是花前月下,不是吟诗作画。爱情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爱情是战争,是一个人攻陷另一个人内心的暴烈的行动。
所以,斯诺瑞建议说,干脆抽空一棒子从背后打昏柳克丽霞,然后抓住她那精巧的脚踝,将她拖走。斯诺瑞特别指出,那是很美的场景。拖腿很美的,因为在那时可以充分显示出小腿的线条与那份修长。
据他说,其实女人们也喜欢被那样对待,那是自穴居人时代流传下的记忆。因为在那个时代,被一个强壮的男性打昏抢走,乃是大好事,意味着以后可以获得足够的食物抚养后代。所以她们喜欢被强壮的男人扛在肩上。
不过马丁只是瞎想了一下,没有真的打算那么做。
毕竟再怎么着,马丁也不打算退化到穴居人的时代。
他继续纵马疾驰,向北,再向北。
向着那片出产蜂蜜酒和小熊的土地进发。
————————————————————————————————————————————————————————————————————————————————————————————————————————————————————————————————————————————————恩,到底是完成了这章。对于对之前小说进行修改的事情,我打算仅仅将语句整的更流畅。不加入过多的情节。而让我很遗憾,忘了写的情节。则考虑再之后的章节中采用回忆之类的方式补上。
其实在大概一年多以前,偶然看到了三个黑化版的格林童话的动画片,其中蓝胡子那集,有拖腿的镜头,真的很美。一直想要用上,写到如今终于加上了。
荣格那套学说我看不懂……弗洛伊德的还好理解,荣格的就真需要下力气研究了。
穴居人那个……貌似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很多那类的描写。加拿大作家李珂克还专门讽刺过。
再次给自己的那篇《邪恶者的面具》打一下广告,写的比这篇好。那段爱情不是请客吃饭就是在那篇里先用到的。从正文上面就可以找到那篇。
忽然发现,有种在每篇最后记日记的感觉……
p;至于各种怪物,北地出产寒系怪物。例如龙的话,就是白龙。魔法兽的话,就是冬狼。对于这些寒系的怪物,马丁准备了充足的火焰类法术。从1级的燃火术到2级的炽焰法球再到高等级的焰击术。马丁的大多数攻击法术都准备成了火焰类的。再加上雷击术的辅助,召唤自然盟友做肉盾。只要不碰上超出能力的怪物,马丁都有一套方案对付。即便是碰到了特别恐怖的存在,马丁也有把握至少能够逃走。
各项备案都准备好之后,马丁开始有功夫胡思乱想了。
他在想柳克丽霞。
马丁是一名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按照他们的一贯思想,他们的恋爱对象最好也是优秀的人,这是出于一种朴素的优生优育思想而确定的。马丁虽然是一个缺乏阅历的青年,接触到的异性有限——但不是没有。事实上,例如黑暗精灵术士萨丝丽,翠丝忒女士等都是很优秀的异性,而且也都漂亮。但从没有一个人让马丁在见到第一面的时候就觉得心脏在怦怦跳动——马丁认为,对于柳克丽霞,他是有点一见钟情的感觉的。
但是感情这种事情,一厢情愿是不成的。柳克丽霞眼中,马丁究竟是什么样的?马丁不知道。
而且,越想,马丁就越觉得没谱。
大概是因为出身自农奴的缘故,在马丁坚强的表面背后,其实是相当自卑的。
没错,以马丁的实力来讲,已经是相当不错了。特别是在考虑年龄的话,简直可以说是天才了。
但是那又如何?比起来那种不世出的豪杰来说,还是差的太多。在马丁这个年纪,那位大帝不是已经成为世界征服者了吗?与他相比,马丁可谓是一无是处。
而血统方面的事情也让马丁自卑。他没有一个显赫的出身,柳克丽霞能够接受的了他这个缺陷吗?毕竟这个世界的人们是很喜欢盯着血统的。有时候仅仅拥有高贵的血脉就足以解决很多事情。
还有相貌,说实话,马丁长的并不差,充满阳刚之气,肌肉发达,但又不至于变成那种魔鬼肌肉人。不过,那又如何?万一柳克丽霞喜欢的偏偏是那种线条柔和的小白脸呢?早年的农奴生活再加上后来的艰苦修炼让马丁的脸永远失去了那种柔和。
还有身家财产的事情。马丁认为,按照柳克丽霞的性格,并不是那种嫌贫爱富,耽于享乐的女性。不然她早就可以有一桩不错的婚姻,嫁入豪门,而不是和一群臭烘烘的冒险者在危险的战场上摸爬滚打。但是,考虑到目前出现的竞争者的身份,马丁还是觉得没有把握。
如此种种的事情,让马丁觉得越来越没把握。
不知不觉的,他忽然想起来了斯诺瑞的胡诌来。
似乎,有一种所谓群体无意识理论。而斯诺瑞不知道从哪里零星的了解到了那么一点。
由遗传保留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的人类普遍性精神……祖先生命的残留……
那些理论让斯诺瑞指出来了这么一件事,那就是,马丁对柳克丽霞的喜欢,则是出于所谓的一种代代相传的无数同类经验在拓曼族全体成员心理上的沉淀物。
也就是说,那是一种具备金发碧眼特征的蛮族拓曼族男子,对于黑发黑眼的文明种族诺玛人女子的爱。
是可以上溯多少多少年的一种神秘而又悠久的存在。
按照斯诺瑞的说法是群体无意识影响着马丁对柳克丽霞的感情。
也就是说那些列祖列宗造成的共同记忆促使马丁对柳克丽霞又那种感情。
那么,那些列祖列宗是怎么获得诺玛女人的呢?
是暴力……
于是斯诺瑞指出来,爱情不是请客吃饭,不是花前月下,不是吟诗作画。爱情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爱情是战争,是一个人攻陷另一个人内心的暴烈的行动。
所以,斯诺瑞建议说,干脆抽空一棒子从背后打昏柳克丽霞,然后抓住她那精巧的脚踝,将她拖走。斯诺瑞特别指出,那是很美的场景。拖腿很美的,因为在那时可以充分显示出小腿的线条与那份修长。
据他说,其实女人们也喜欢被那样对待,那是自穴居人时代流传下的记忆。因为在那个时代,被一个强壮的男性打昏抢走,乃是大好事,意味着以后可以获得足够的食物抚养后代。所以她们喜欢被强壮的男人扛在肩上。
不过马丁只是瞎想了一下,没有真的打算那么做。
毕竟再怎么着,马丁也不打算退化到穴居人的时代。
他继续纵马疾驰,向北,再向北。
向着那片出产蜂蜜酒和小熊的土地进发。
————————————————————————————————————————————————————————————————————————————————————————————————————————————————————————————————————————————————恩,到底是完成了这章。对于对之前小说进行修改的事情,我打算仅仅将语句整的更流畅。不加入过多的情节。而让我很遗憾,忘了写的情节。则考虑再之后的章节中采用回忆之类的方式补上。
其实在大概一年多以前,偶然看到了三个黑化版的格林童话的动画片,其中蓝胡子那集,有拖腿的镜头,真的很美。一直想要用上,写到如今终于加上了。
荣格那套学说我看不懂……弗洛伊德的还好理解,荣格的就真需要下力气研究了。
穴居人那个……貌似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很多那类的描写。加拿大作家李珂克还专门讽刺过。
再次给自己的那篇《邪恶者的面具》打一下广告,写的比这篇好。那段爱情不是请客吃饭就是在那篇里先用到的。从正文上面就可以找到那篇。
忽然发现,有种在每篇最后记日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