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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另一边,陆苳笙一边不紧不慢地开着车,一边对旁边拿刀抵住她腰眼的人说道,“我觉得你们主子太不厚道了,他好歹吃了我们陆家那么多年的饭,如今要绑架我,怎么不自己上来?非要派个手下——”
她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旁边那个大汉粗暴地喝断了,“别废话!你说得再多也改变不了你现在是个阶下囚的事情。”
陆苳笙从善如流地闭了嘴,她刚刚住嘴,手机就响了。旁边那个大汉低头看了一眼,笑了两声,“这里还有个东西呢。”他说着把手机从陆苳笙的衣服兜里拿了出来,按掉,然后随手从窗户扔了出去。
陆苳笙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说,虽然你们主子给的工资够高,但也不用这么对待我的手机吧?才拿到的新款呢,都没用多久,你这样随便乱扔,还真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啊。”
那个大汉笑了一下,“反正陆董你家里有的是钱,一个手机算什么?”
陆苳笙笑了笑,眼睛忍不住都弯了起来,“要是这次不能从你们手上逃走,这就是我最后一个手机了,你说我会不会心疼?”
“还想着出去呢,陆董您可真乐观。”大汉笑了一声。他说完,陆苳笙说道,“还有一件事情,你可能没有考虑到。大马路上这样扔手机,很容易让人发现不对的。”
“那倒不会。我们一男一女,人家只会认为是两口子吵架。”大汉慢悠悠地说道,“话说,要怪也只能怪你男朋友太厉害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队长是吧?我们这样的人最怕他了。”
陆苳笙:“可是你还是绑架了他的女朋友啊,你这‘怕’也不是那么真诚。”
她跟那个大汉一边说话,脚下却不停,正常速度地往城外开去。吴晗也真是知道她的性格,知道她这个人聪明,会审时度势,又是个四体不勤的废柴,所以连人都没有多派,就一个高壮的男人就把她搞定了。
她跟郑有风分开之后开车打算回郑有风家里,没想到路过一个僻静的路口时,一条狗冲了出来,陆苳笙想也没想就下意识地踩了刹车,然而等到她察觉出不对,觉得这或许是人家挖的一个坑时,她的车上已经多了这个男人。
不等陆苳笙开口说话,他就掏出一把刀抵住了她的腰眼,只要她稍有异动,就是一刀过来。他把车上的定位系统关了,第一句话就是,“陆董,劳烦你大驾,往城外开。”
城外没有那么多摄像头,适合绑架。
肉票陆苳笙自然不敢再多说什么,眼下情况,自然是保命最重要,照着他的意思调转方向盘,开车出去了。
那个大汉之前没空去搜陆苳笙的手机,正好郑有风打过来,让他发现了,干脆来个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扔了。
因为有了陆苳笙的“保驾护航”,他们这一路毫无惊险地出了城。到了一处僻静的民房面前时,驾驶室的门被人打开了,陆苳笙被人“请”了下去,然后上来一个年轻高挑的姑娘,把她的眼睛蒙住了,还把她身上最后一个定位软件给找出来踩碎了。
刚才劫持她的那个大汉忍不住笑道,“陆董,你的准备可真是充分。”
“那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你们给抓住了?”她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丝毫没有作为一个肉票的自觉。
难怪,上车之后他并没有搜身,原来是还有最后的检验。看来这里也不是最终目的地了。陆苳笙默默地想。
不过,吴晗还算是有点儿人道主义精神,找了个姑娘来搜身,这年头当bangfei也不容易。
果然,被遮住眼睛的她听见那个姑娘说道,“大哥,需要把人打晕吗?”
“打晕啊。”那个大汉笑着说道,“吴总都叫我们小心,说她诡计多端,别看这一路上乖乖听话,可保不齐等下会耍什么花招呢。打晕最干脆了。”
陆苳笙正要说话,好免去自己的皮肉之苦,后颈上就是一痛,她一个字都还没有来得及出口,就晕了过去。
过年期间,能调动的人并不是很多。郑有风找到陆苳笙扔在路边的手机时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了。那是出城的高速公路方向,她那么大一个手机明晃晃地摆在路上也没人下去看看... -->>
第五十一章
另一边,陆苳笙一边不紧不慢地开着车,一边对旁边拿刀抵住她腰眼的人说道,“我觉得你们主子太不厚道了,他好歹吃了我们陆家那么多年的饭,如今要绑架我,怎么不自己上来?非要派个手下——”
她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旁边那个大汉粗暴地喝断了,“别废话!你说得再多也改变不了你现在是个阶下囚的事情。”
陆苳笙从善如流地闭了嘴,她刚刚住嘴,手机就响了。旁边那个大汉低头看了一眼,笑了两声,“这里还有个东西呢。”他说着把手机从陆苳笙的衣服兜里拿了出来,按掉,然后随手从窗户扔了出去。
陆苳笙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说,虽然你们主子给的工资够高,但也不用这么对待我的手机吧?才拿到的新款呢,都没用多久,你这样随便乱扔,还真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啊。”
那个大汉笑了一下,“反正陆董你家里有的是钱,一个手机算什么?”
陆苳笙笑了笑,眼睛忍不住都弯了起来,“要是这次不能从你们手上逃走,这就是我最后一个手机了,你说我会不会心疼?”
“还想着出去呢,陆董您可真乐观。”大汉笑了一声。他说完,陆苳笙说道,“还有一件事情,你可能没有考虑到。大马路上这样扔手机,很容易让人发现不对的。”
“那倒不会。我们一男一女,人家只会认为是两口子吵架。”大汉慢悠悠地说道,“话说,要怪也只能怪你男朋友太厉害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队长是吧?我们这样的人最怕他了。”
陆苳笙:“可是你还是绑架了他的女朋友啊,你这‘怕’也不是那么真诚。”
她跟那个大汉一边说话,脚下却不停,正常速度地往城外开去。吴晗也真是知道她的性格,知道她这个人聪明,会审时度势,又是个四体不勤的废柴,所以连人都没有多派,就一个高壮的男人就把她搞定了。
她跟郑有风分开之后开车打算回郑有风家里,没想到路过一个僻静的路口时,一条狗冲了出来,陆苳笙想也没想就下意识地踩了刹车,然而等到她察觉出不对,觉得这或许是人家挖的一个坑时,她的车上已经多了这个男人。
不等陆苳笙开口说话,他就掏出一把刀抵住了她的腰眼,只要她稍有异动,就是一刀过来。他把车上的定位系统关了,第一句话就是,“陆董,劳烦你大驾,往城外开。”
城外没有那么多摄像头,适合绑架。
肉票陆苳笙自然不敢再多说什么,眼下情况,自然是保命最重要,照着他的意思调转方向盘,开车出去了。
那个大汉之前没空去搜陆苳笙的手机,正好郑有风打过来,让他发现了,干脆来个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扔了。
因为有了陆苳笙的“保驾护航”,他们这一路毫无惊险地出了城。到了一处僻静的民房面前时,驾驶室的门被人打开了,陆苳笙被人“请”了下去,然后上来一个年轻高挑的姑娘,把她的眼睛蒙住了,还把她身上最后一个定位软件给找出来踩碎了。
刚才劫持她的那个大汉忍不住笑道,“陆董,你的准备可真是充分。”
“那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你们给抓住了?”她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丝毫没有作为一个肉票的自觉。
难怪,上车之后他并没有搜身,原来是还有最后的检验。看来这里也不是最终目的地了。陆苳笙默默地想。
不过,吴晗还算是有点儿人道主义精神,找了个姑娘来搜身,这年头当bangfei也不容易。
果然,被遮住眼睛的她听见那个姑娘说道,“大哥,需要把人打晕吗?”
“打晕啊。”那个大汉笑着说道,“吴总都叫我们小心,说她诡计多端,别看这一路上乖乖听话,可保不齐等下会耍什么花招呢。打晕最干脆了。”
陆苳笙正要说话,好免去自己的皮肉之苦,后颈上就是一痛,她一个字都还没有来得及出口,就晕了过去。
过年期间,能调动的人并不是很多。郑有风找到陆苳笙扔在路边的手机时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了。那是出城的高速公路方向,她那么大一个手机明晃晃地摆在路上也没人下去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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