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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是南陌春风早的南。
铃,是铃摇天上风的铃。
孟柯把这样一个人抱在怀里,就像抱了一手的火,而这个人偏偏没什么反应,既不往他身上靠,也不避嫌的躲开,就像一块冷冷的冰。
进了屋,把人放在沙发上,孟柯转身钻进旁边的房间里。
“算你运气好,这东西李洱三天两头就要用上。”他出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个急救箱。
而南铃,正拿起小几上的半杯红酒,对着腿上的伤口浇了下去。暗红色的酒滴在雪白的皮肤上,混合了鲜红的血,顺着小腿的弧线往下流,流经脚踝,脚根,啪!滴在地面。红,是妖魅的红,白,是纯净的白,血,是一个女孩儿的血。
孟柯如同被定住了一般,看着眼前的画面,就像看着冰上的流火,说不出是残酷还是绝美。
瞥见孟柯的表情,南铃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她仿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样,看了看酒,又看了看人,末了问道:“酒很贵吗?”
孟柯没说话,这个世界上的惊喜也好,惊吓也罢,从来都是他给别人,很少有别人给他。他板着脸走了过去,蹲到南铃的身旁,打开急救箱,抬起她的小腿。南铃没有反抗,他先用一块专用的湿巾擦干净了伤口,然后熟练地用碘酒给伤口消毒,最后围着她的小腿缠上了一圈绷带。
如果不是他不小心碰到伤口的时候,南铃也会骤然疼得一抖,他真要怀疑她是不是人类了。
一切处理完毕,他站起身来,南铃轻轻说了声:“谢谢。”
她为什么……?孟柯觉得自己有一百个问题要问,可是一眼看见搁在一旁的红酒杯,就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他把桌上的酒杯和洒瓶全收了起来,拿在手里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说:“我的酒都很贵,下次你要再这么干,我就把李洱的公司卖了。”
孟柯一走,林伯马上就来了,他看见南铃受伤,大大的心疼了一番,南铃却像没事人一样站了起来。她想要去测花坛的数据,林伯好说歹说拦不住她,只好陪她一起出去。
南铃走到花坛边上,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些尺子、签笔、软线之类的工具,埋头干起了测量,量一会儿,在速写笔上记一会儿,一整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中午的时候,程姨做好了饭,林伯叫了南铃一起吃,又去二楼叫孟柯,孟柯连门都不给开,说自己要睡回笼觉,谁也别去吵他。
下午,南铃围着花坛画起了速写,林伯问她画画做什么用,她说所有的设计都要与周边的环境结合起来,既要美观独特,又不能显得突兀,林伯听得直点头,连声的夸小姑娘厉害。
太阳快要回老家的时候,孟柯终于下了楼,林伯一见他就问:“您要出去?”
他那身邋里邋遢的“家居服”,已经换成了一套复古的烟青色青果领暗纹西装,配以黑皮鞋、一丝不苟的发型,就是平时临时有事去会客,也很少穿得这样精致。不光是打扮的精致,就连他那挺直的身板里,也好像攒着一股劲似的。
他假咳了一下,回避过林伯的问题,问:“南铃呢?”
林伯答:“回去了。”
“啊?”
“小姑娘说设计的素材已经够用了,回去做一点功课,下周再过来就可以开始整修了。”
孟柯身上的那股劲,突然就散了。
“居然说走就走,真够意思。”嘴里说着够意思,语气里却是非常的不甘。
林伯从身上摸出张纸条来:“也不是说走就走的,小姑娘给你留了张纸条,说上面是她的账号,让你把薪水打到这个账号上。”
孟柯:“……”
美好的、安逸的、休闲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常常觉得周末时光根本就不够用。为什么一周不能有五个休息日,两个工作日?这真是一个永恒的问题。
星期天的晚上,墨菲和范佩佩她们结束了京郊的度假,在车站分别,各自回家。京郊之行固然有趣,两个好朋友也令她感激,可她的心里还是不可避免的又想起了自己所犯的滔天大错。
她还不知道李洱要开掉她的事实,她想的是,自己要不要主动辞职呢?于理应该这样做,于情她却不愿意。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有意无意之间,她已经对ace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就算是耍赖也好,她不想轻易地离开。
墨菲一路低着头闷想,不知不觉便来到了家门口。奇怪的是,她家的门口突然出现了好多的东西,这些东西大大小小堆叠在一起,几乎令她没处下脚。她一愣,难道是走错了家门?
定睛一看,没错,是这层,是这间。
再定睛一看,这些不就是她的东西吗?
是她的书架、她的被子、她的枕头、她的包包,它们被杂乱的堆在一起,散放在她的门口。
发生了什么?墨菲整个人懵掉,走上前去开门,却发现钥匙怎么也插不进去。
恍惚间,她以为自己在做梦,往手臂上狠狠地揪了一下,手臂上立即疼出了一个红印。
没在做梦,她只好“咚咚咚”敲门。
敲了几声门便开了,开门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方形脸,戴眼镜,他茫然地看着墨菲:“你干嘛?”
墨菲比他还茫然,想了一会说... -->>
南,是南陌春风早的南。
铃,是铃摇天上风的铃。
孟柯把这样一个人抱在怀里,就像抱了一手的火,而这个人偏偏没什么反应,既不往他身上靠,也不避嫌的躲开,就像一块冷冷的冰。
进了屋,把人放在沙发上,孟柯转身钻进旁边的房间里。
“算你运气好,这东西李洱三天两头就要用上。”他出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个急救箱。
而南铃,正拿起小几上的半杯红酒,对着腿上的伤口浇了下去。暗红色的酒滴在雪白的皮肤上,混合了鲜红的血,顺着小腿的弧线往下流,流经脚踝,脚根,啪!滴在地面。红,是妖魅的红,白,是纯净的白,血,是一个女孩儿的血。
孟柯如同被定住了一般,看着眼前的画面,就像看着冰上的流火,说不出是残酷还是绝美。
瞥见孟柯的表情,南铃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她仿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样,看了看酒,又看了看人,末了问道:“酒很贵吗?”
孟柯没说话,这个世界上的惊喜也好,惊吓也罢,从来都是他给别人,很少有别人给他。他板着脸走了过去,蹲到南铃的身旁,打开急救箱,抬起她的小腿。南铃没有反抗,他先用一块专用的湿巾擦干净了伤口,然后熟练地用碘酒给伤口消毒,最后围着她的小腿缠上了一圈绷带。
如果不是他不小心碰到伤口的时候,南铃也会骤然疼得一抖,他真要怀疑她是不是人类了。
一切处理完毕,他站起身来,南铃轻轻说了声:“谢谢。”
她为什么……?孟柯觉得自己有一百个问题要问,可是一眼看见搁在一旁的红酒杯,就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他把桌上的酒杯和洒瓶全收了起来,拿在手里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说:“我的酒都很贵,下次你要再这么干,我就把李洱的公司卖了。”
孟柯一走,林伯马上就来了,他看见南铃受伤,大大的心疼了一番,南铃却像没事人一样站了起来。她想要去测花坛的数据,林伯好说歹说拦不住她,只好陪她一起出去。
南铃走到花坛边上,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些尺子、签笔、软线之类的工具,埋头干起了测量,量一会儿,在速写笔上记一会儿,一整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中午的时候,程姨做好了饭,林伯叫了南铃一起吃,又去二楼叫孟柯,孟柯连门都不给开,说自己要睡回笼觉,谁也别去吵他。
下午,南铃围着花坛画起了速写,林伯问她画画做什么用,她说所有的设计都要与周边的环境结合起来,既要美观独特,又不能显得突兀,林伯听得直点头,连声的夸小姑娘厉害。
太阳快要回老家的时候,孟柯终于下了楼,林伯一见他就问:“您要出去?”
他那身邋里邋遢的“家居服”,已经换成了一套复古的烟青色青果领暗纹西装,配以黑皮鞋、一丝不苟的发型,就是平时临时有事去会客,也很少穿得这样精致。不光是打扮的精致,就连他那挺直的身板里,也好像攒着一股劲似的。
他假咳了一下,回避过林伯的问题,问:“南铃呢?”
林伯答:“回去了。”
“啊?”
“小姑娘说设计的素材已经够用了,回去做一点功课,下周再过来就可以开始整修了。”
孟柯身上的那股劲,突然就散了。
“居然说走就走,真够意思。”嘴里说着够意思,语气里却是非常的不甘。
林伯从身上摸出张纸条来:“也不是说走就走的,小姑娘给你留了张纸条,说上面是她的账号,让你把薪水打到这个账号上。”
孟柯:“……”
美好的、安逸的、休闲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常常觉得周末时光根本就不够用。为什么一周不能有五个休息日,两个工作日?这真是一个永恒的问题。
星期天的晚上,墨菲和范佩佩她们结束了京郊的度假,在车站分别,各自回家。京郊之行固然有趣,两个好朋友也令她感激,可她的心里还是不可避免的又想起了自己所犯的滔天大错。
她还不知道李洱要开掉她的事实,她想的是,自己要不要主动辞职呢?于理应该这样做,于情她却不愿意。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有意无意之间,她已经对ace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就算是耍赖也好,她不想轻易地离开。
墨菲一路低着头闷想,不知不觉便来到了家门口。奇怪的是,她家的门口突然出现了好多的东西,这些东西大大小小堆叠在一起,几乎令她没处下脚。她一愣,难道是走错了家门?
定睛一看,没错,是这层,是这间。
再定睛一看,这些不就是她的东西吗?
是她的书架、她的被子、她的枕头、她的包包,它们被杂乱的堆在一起,散放在她的门口。
发生了什么?墨菲整个人懵掉,走上前去开门,却发现钥匙怎么也插不进去。
恍惚间,她以为自己在做梦,往手臂上狠狠地揪了一下,手臂上立即疼出了一个红印。
没在做梦,她只好“咚咚咚”敲门。
敲了几声门便开了,开门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方形脸,戴眼镜,他茫然地看着墨菲:“你干嘛?”
墨菲比他还茫然,想了一会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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