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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歉没错,这里不是狩猎区,只有些蛇虫鼠蚁出没,几乎不会有凶兽出现,如果不是他,江翼不会受到惊吓。
当然,如果他没回身来救,江翼也已经葬身石猛熊腹了。
角个头高,声音粗犷,加上他不提救了江翼,只说抱歉,给人一种骨子里透着豪迈的感觉。
角这样的性格,江翼很有好感,可他还是憋的开不了口,只好摆了摆手,表示没什么。
见江翼仍不能讲话,角就继续道:“小兄弟,你不用担心,我打不过石猛熊,却能跑得过,这凶兽跑了很久,扑击了几次,需要休息不少时间,现在还没追来,应该是追不上了。”
听角这么说,江翼就猜到这家伙没瞧见骨管坠地,石猛熊舔食的那一幕。
不过角的话,他还是赞同的,石猛熊没追上来,除了舔了毒血之外,也有着后继无力的原因。
和地球上的猎豹一样,急速奔跑的时间并不能持续太久,否则身体会产生大量的热能而无法排出,如果坚持高速奔袭,甚至会因此而亡。
当然石猛熊远比猎豹更为强大,却也没办法违背这个物理法则。
而角是游侠,神选者中最擅长跑跳的那类,就算只是1级,与奔跑相关的肌肉结构,也是要胜过石猛熊的,因此坚持高速的时间,会更久些。
江翼没法回话,角也不在意,取出水和肉干,大方的递了过去:“跑了这么久,我要恢复些体力,你也吃点?”
江翼不渴,更加不饿,于是摇头。
“好吧,那你先休息会。”角说着话,一屁股坐下,自顾自的吃喝起来。
等角吃了几口,江翼的呼吸总算顺畅了,于是学着角的样子,面向角,锤击了胸口五下,才道:“我叫翼,风部落游人。”
以对方部落的方式行礼,是一种尊重,在风部落的时候,江翼就知道了,只是风族人的礼是闻口臭,他只好尽量躲开。
角是个乐意说话的人,见江翼能说话了,又提到风部落,这就咽下一口肉干,道:“我刚从风部落回来,我兄长是远行队伍的头领,今年远行的时间提前了,五天后从猛马部落出发。”
“我来这,是送口信给附近部落的,风部落参加远行的五个游侠都还在外狩猎,多半是赶不及了。”
角的话,让江翼非常庆幸,等角说完,就忙问道:“你兄长是不是叫厚的3级游侠?”
“没错,你认识?”角有些惊讶,不过马上就反应过来:“最近三年的远行队伍都是我兄长带领,你应该是听说来的吧。”
江翼点了点头:“这次出来,我想多寻几天药,再回部落准备一下,之后跟随风族游侠,一起加入远行队。幸好遇见你了,要不我也赶不上了。”
江翼没瞎说,只不过寻的药是沙蟹鼠王,还要一顿吃光,这当然不能提,否则就没法解释了。
至于加入远行队,更是他夺回部落计划中的一环。
每一年,以石林为中心的几个部落,都会派人加入远行队伍。
江翼打听来的消息,远行队的头领是一个叫厚的人,只是并不清楚厚是毛部落的。
远行队相当于游商队,一路上经过其他部落的时候,队伍里的人都会拿出货物换取所需。
而队伍的最终目的,是两万里之外,石部落建立的一座中型坊市,四面八方的远行队都会赶去那里,交易商货。
石部落是三等部落,也是江翼经过深思熟虑,打算成功觉醒药师后,去请救兵的地方。
尽管药师比他现在的体魄要强大许多,可毕竟是智慧型神选者。
想要独自在戈壁大漠中行走两万里,先不说会遇见多少可怕的凶兽,单凭他一双脚,等赶到石部落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远行队则不同,他们拥有猛马车队。
皮糙肉厚的猛马是3级凶兽,相比于3级游侠,速度相仿,耐力却要远胜许多,能够月行两万里。
的道歉没错,这里不是狩猎区,只有些蛇虫鼠蚁出没,几乎不会有凶兽出现,如果不是他,江翼不会受到惊吓。
当然,如果他没回身来救,江翼也已经葬身石猛熊腹了。
角个头高,声音粗犷,加上他不提救了江翼,只说抱歉,给人一种骨子里透着豪迈的感觉。
角这样的性格,江翼很有好感,可他还是憋的开不了口,只好摆了摆手,表示没什么。
见江翼仍不能讲话,角就继续道:“小兄弟,你不用担心,我打不过石猛熊,却能跑得过,这凶兽跑了很久,扑击了几次,需要休息不少时间,现在还没追来,应该是追不上了。”
听角这么说,江翼就猜到这家伙没瞧见骨管坠地,石猛熊舔食的那一幕。
不过角的话,他还是赞同的,石猛熊没追上来,除了舔了毒血之外,也有着后继无力的原因。
和地球上的猎豹一样,急速奔跑的时间并不能持续太久,否则身体会产生大量的热能而无法排出,如果坚持高速奔袭,甚至会因此而亡。
当然石猛熊远比猎豹更为强大,却也没办法违背这个物理法则。
而角是游侠,神选者中最擅长跑跳的那类,就算只是1级,与奔跑相关的肌肉结构,也是要胜过石猛熊的,因此坚持高速的时间,会更久些。
江翼没法回话,角也不在意,取出水和肉干,大方的递了过去:“跑了这么久,我要恢复些体力,你也吃点?”
江翼不渴,更加不饿,于是摇头。
“好吧,那你先休息会。”角说着话,一屁股坐下,自顾自的吃喝起来。
等角吃了几口,江翼的呼吸总算顺畅了,于是学着角的样子,面向角,锤击了胸口五下,才道:“我叫翼,风部落游人。”
以对方部落的方式行礼,是一种尊重,在风部落的时候,江翼就知道了,只是风族人的礼是闻口臭,他只好尽量躲开。
角是个乐意说话的人,见江翼能说话了,又提到风部落,这就咽下一口肉干,道:“我刚从风部落回来,我兄长是远行队伍的头领,今年远行的时间提前了,五天后从猛马部落出发。”
“我来这,是送口信给附近部落的,风部落参加远行的五个游侠都还在外狩猎,多半是赶不及了。”
角的话,让江翼非常庆幸,等角说完,就忙问道:“你兄长是不是叫厚的3级游侠?”
“没错,你认识?”角有些惊讶,不过马上就反应过来:“最近三年的远行队伍都是我兄长带领,你应该是听说来的吧。”
江翼点了点头:“这次出来,我想多寻几天药,再回部落准备一下,之后跟随风族游侠,一起加入远行队。幸好遇见你了,要不我也赶不上了。”
江翼没瞎说,只不过寻的药是沙蟹鼠王,还要一顿吃光,这当然不能提,否则就没法解释了。
至于加入远行队,更是他夺回部落计划中的一环。
每一年,以石林为中心的几个部落,都会派人加入远行队伍。
江翼打听来的消息,远行队的头领是一个叫厚的人,只是并不清楚厚是毛部落的。
远行队相当于游商队,一路上经过其他部落的时候,队伍里的人都会拿出货物换取所需。
而队伍的最终目的,是两万里之外,石部落建立的一座中型坊市,四面八方的远行队都会赶去那里,交易商货。
石部落是三等部落,也是江翼经过深思熟虑,打算成功觉醒药师后,去请救兵的地方。
尽管药师比他现在的体魄要强大许多,可毕竟是智慧型神选者。
想要独自在戈壁大漠中行走两万里,先不说会遇见多少可怕的凶兽,单凭他一双脚,等赶到石部落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远行队则不同,他们拥有猛马车队。
皮糙肉厚的猛马是3级凶兽,相比于3级游侠,速度相仿,耐力却要远胜许多,能够月行两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