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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季黎醒来的时候,沈初已经不见了。
没有热气腾腾的早餐等着他,醒来的第一时间也没能看到季太太那漂亮的小脸蛋。
他下楼,倒是秦嫂笑眯眯的:“少爷,少夫人送小少爷去学校了。”
“自己开车去的?”季黎问。
秦嫂笑着点头。
这段时间沈初的车技倒是好了不少,开得也算沉稳,季黎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他拿出手机给白桥打了一通电话:“下午的行程空出来。”
沈初送黑土到了学校门口,黑土才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沈初:“初初,我为什么要这么早来学校?”
看了一眼自己的腕表,沈初有些后知后觉的问:“你几点上学来着?”
“没事,初初,我去上学了。”黑土对着沈初挥了挥手,然后拉开车门下了车。背着小书包,晃着小短腿,急匆匆的进了学校。
沈初愣了一会儿,这才转身开车去了医院。
刚到医院,南妮就例行八卦的上来看着她说:“沈医生,听说你要搬办公室了,好舍不得的说。”
“我的心与你同在。”沈初唇角轻勾。然后取下了结婚对戒放在抽屉里,医生上班的时候不能戴这些东西,但是在黑土面前,她怕自己不戴又会让小家伙胡思乱想。
南妮有些感慨的看着沈初:“可惜了,沈医生的手长得这么好看,很适合戴戒指呢!”
“……”那一瞬,沈初是怔住的。
昨晚,她听了一模一样的话,还是某个男人用他那独特又磁性的嗓音,故意凑近她的耳边,用很是轻柔的语气说出来的。
而最后,她就是败在了男人那柔声的攻势里,所以才……
“我去洗手!”沈初起身过去洗手。
南妮跟了过去,说:“对了沈医生,我真觉得咱们苏院长十有八九是被富婆包养的,我今天早上都看到那富婆了。我去,应该叫富姐,那女的看上去顶多三十多岁,四十不到的样子吧!长得还挺漂亮,雍容华贵有气质的类型。”
听到这个消息,沈初的手还是不由得顿了顿,苏子煜一直顶着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做人也很低调。
看起来的确不像南妮口中的,被包养的那种人。而南妮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我怎么都觉得苏院长应该不是那种吃软饭的人啊!你说苏院长虽然是空降做了主任吧,但是这实力可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啊!”听南妮这语气,还挺替苏子煜觉得惋惜的。
沈初觉得自己并不了解苏子煜是个怎样的人,但是他多次出手相助倒是真的。
因而沈初也只能站在公正的角度看着南妮说:“苏院长是个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认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不管苏院长是不是真的如同你所说,但在我心中,苏院长一定是个好人,是个医术精湛的好医生。”
“就喜欢沈副主任说话,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南妮笑着,好不含蓄的说。
沈初笑了笑,并没有当真,而是应了一句:“你还是叫我沈医生吧!”
拿了病例,沈初出去例行查房。南妮随行。刚走到病人病房门口的时候,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有些大声的争吵。
南妮帮着沈初推开房门,沈初沉着的问了一句:“怎么了?”
只见一个清瘦的身影跪在雪白的地板上,穿着一身医院清洁工的衣服,一头黑色的青丝中间还夹杂着白色的银发,毛躁干枯得像是永远都理不开似的。蹲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狼狈极了。
地板上是打碎的花瓶,清瘦的清洁工正在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
旁边一个是三十来岁的女人,满脸横肉,怀里抱着一个小男孩儿,小男孩儿的脚掌心正在渗血……
虽然沈初刚刚才来,但是从大家的争吵声也能大致听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大概就是过来陪病人的孩子太调皮,一不小心打碎了花瓶。
然后患者家属唤来了清洁工,清洁工还没来得及收拾,孩子就踩到了地上的碎片,现在脚掌心扎破了,大人一时气愤,就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到了清洁工的身上。
而清洁工带着一个雪白的口罩,头顶上带着帽子,几乎遮住了整张脸,任劳任怨的蹲在地上,不管那抱着孩子的女人是骂她还是侮辱她,她都沉默着没有开口说话。
见了这情形,南妮方才看着沈初随口说了一句:“沈副主任,这是前两日才来的清洁工,是个聋哑人,又毁了容,但是人很勤快。是后勤的见她可怜,就把她留下了。”
沈初走上前,帮忙解围。
看着妇女怀中的孩子,对着南妮说:“麻烦南医生先带着孩子去包扎一下伤口。”>
第二天一早,季黎醒来的时候,沈初已经不见了。
没有热气腾腾的早餐等着他,醒来的第一时间也没能看到季太太那漂亮的小脸蛋。
他下楼,倒是秦嫂笑眯眯的:“少爷,少夫人送小少爷去学校了。”
“自己开车去的?”季黎问。
秦嫂笑着点头。
这段时间沈初的车技倒是好了不少,开得也算沉稳,季黎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
他拿出手机给白桥打了一通电话:“下午的行程空出来。”
沈初送黑土到了学校门口,黑土才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沈初:“初初,我为什么要这么早来学校?”
看了一眼自己的腕表,沈初有些后知后觉的问:“你几点上学来着?”
“没事,初初,我去上学了。”黑土对着沈初挥了挥手,然后拉开车门下了车。背着小书包,晃着小短腿,急匆匆的进了学校。
沈初愣了一会儿,这才转身开车去了医院。
刚到医院,南妮就例行八卦的上来看着她说:“沈医生,听说你要搬办公室了,好舍不得的说。”
“我的心与你同在。”沈初唇角轻勾。然后取下了结婚对戒放在抽屉里,医生上班的时候不能戴这些东西,但是在黑土面前,她怕自己不戴又会让小家伙胡思乱想。
南妮有些感慨的看着沈初:“可惜了,沈医生的手长得这么好看,很适合戴戒指呢!”
“……”那一瞬,沈初是怔住的。
昨晚,她听了一模一样的话,还是某个男人用他那独特又磁性的嗓音,故意凑近她的耳边,用很是轻柔的语气说出来的。
而最后,她就是败在了男人那柔声的攻势里,所以才……
“我去洗手!”沈初起身过去洗手。
南妮跟了过去,说:“对了沈医生,我真觉得咱们苏院长十有八九是被富婆包养的,我今天早上都看到那富婆了。我去,应该叫富姐,那女的看上去顶多三十多岁,四十不到的样子吧!长得还挺漂亮,雍容华贵有气质的类型。”
听到这个消息,沈初的手还是不由得顿了顿,苏子煜一直顶着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做人也很低调。
看起来的确不像南妮口中的,被包养的那种人。而南妮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我怎么都觉得苏院长应该不是那种吃软饭的人啊!你说苏院长虽然是空降做了主任吧,但是这实力可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啊!”听南妮这语气,还挺替苏子煜觉得惋惜的。
沈初觉得自己并不了解苏子煜是个怎样的人,但是他多次出手相助倒是真的。
因而沈初也只能站在公正的角度看着南妮说:“苏院长是个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认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不管苏院长是不是真的如同你所说,但在我心中,苏院长一定是个好人,是个医术精湛的好医生。”
“就喜欢沈副主任说话,有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南妮笑着,好不含蓄的说。
沈初笑了笑,并没有当真,而是应了一句:“你还是叫我沈医生吧!”
拿了病例,沈初出去例行查房。南妮随行。刚走到病人病房门口的时候,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有些大声的争吵。
南妮帮着沈初推开房门,沈初沉着的问了一句:“怎么了?”
只见一个清瘦的身影跪在雪白的地板上,穿着一身医院清洁工的衣服,一头黑色的青丝中间还夹杂着白色的银发,毛躁干枯得像是永远都理不开似的。蹲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狼狈极了。
地板上是打碎的花瓶,清瘦的清洁工正在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
旁边一个是三十来岁的女人,满脸横肉,怀里抱着一个小男孩儿,小男孩儿的脚掌心正在渗血……
虽然沈初刚刚才来,但是从大家的争吵声也能大致听出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大概就是过来陪病人的孩子太调皮,一不小心打碎了花瓶。
然后患者家属唤来了清洁工,清洁工还没来得及收拾,孩子就踩到了地上的碎片,现在脚掌心扎破了,大人一时气愤,就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咎到了清洁工的身上。
而清洁工带着一个雪白的口罩,头顶上带着帽子,几乎遮住了整张脸,任劳任怨的蹲在地上,不管那抱着孩子的女人是骂她还是侮辱她,她都沉默着没有开口说话。
见了这情形,南妮方才看着沈初随口说了一句:“沈副主任,这是前两日才来的清洁工,是个聋哑人,又毁了容,但是人很勤快。是后勤的见她可怜,就把她留下了。”
沈初走上前,帮忙解围。
看着妇女怀中的孩子,对着南妮说:“麻烦南医生先带着孩子去包扎一下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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