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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高彬的父亲高罗。
思考不过一秒,纪律就抄起桌上的手机,对谢齐天说:“你带人去询问高彬的大学、研究生同学,以及他辞职的那家医院和宠物医院。问清楚他人际关系如何,为什么辞职,学生时期和工作时有没有异常行为,问清楚了告诉我——对了,再去把宋不羁的手机取出来,还给他,让他去门口等我。”
谢齐天一一应下,看着纪律往外走的姿势,问:“纪队,你去哪?”
“下里村。”
下里村位于花城市西山区的一个乡下,平常开车过去要两个小时。
纪律决定亲自去一趟,调查清楚六年前烧死高罗的那场火灾到底是怎么回事。
---
宋不羁屁颠屁颠地跨进纪律的车,乖乖地系上安全带,扭头问驾驶座上的纪律:“纪队,你要送我回家吗?你人怎么这么好呢?”
五分钟前,那个姓谢的警察给他送来了手机,同时告诉他纪队在门口等他。
他一出市局的大门,就看到了纪律的车,虽然心里并不觉得这纪大队长是闲着蛋疼了要送他,但说出口的话却是那样。
某种讨好的本能深深地影响着他的言行。
——抵抗不了。
纪律一踩油门,车开了出去。他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回了他一句:“不回家。”
宋不羁内心:“……”
然而面上,他却是好奇地睁大了黑漆漆的眼睛,问:“那咱们去哪啊?”
“下里村。”
下里村?
宋不羁转了转眼珠子,去下里村做什么?
问题是,不管做什么,带上他干嘛啊?这纪大队长是脑袋被驴踢了?
纪律今日开的是警车,警车开起来可比普通车子快多了,一个半小时,他们就到达了下里村。
花城市位于江南,无论是旅游业还是电子商务都很发达。
下里村就是一个靠电子商务发展起来的村子。
十年前,下里村还只是一个村民离家进城打工的村子,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下里村也乘上了这一股潮流。
下里村多家庭式小鞋厂,没有外出务工的村民们就在家里做鞋子相关的工。电子商务流行起来后,下里村的鞋子也开始在网上进行销售。
鞋子卖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好,许多本地的年轻人都开始做起了电子商务,也吸引了一大批外来务工子弟。
高明就是在当地一家鞋厂做工的。
纪律大摇大摆地开进了当地派出所,表明身份后立时便得到了热情招待。
得知他的来意,民警立即调取了当时的案卷给他。
外面太阳已升起,一晚上没开过灯的常非被这突如其来的光亮照得下意识地闭上了眼。再睁开时,眼底泛起了红,眼角有了泪珠。
常非揉了揉眼,深吸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昨晚随便乱走,逮着旅馆便进去,根本没注意到是哪里。
如今一看……竟然就在他工作的律所附近。
一鸣律师事务所与绿景花苑隔着两条街,常非平日里都是骑车过去的。今日倒是可以直接走过去了。
他低下头,又揉了揉眼,苦笑了一下。
初春的清晨,春寒料峭,虽有太阳,但冷风也瑟瑟。常非是个怕冷的人,冬日里基本是全副武装,而现在,冷风从他稍开的领口灌进来,他却仿佛没感觉似的,垂着手慢慢地往律所走去。
一鸣律所的上班时间和检察院法院一样,上午是八点半上班的。常非平时不会迟到,但也不会早到那么多。
他走到律所的时候,才不过七点。
律所门还关着,里面静悄悄的。常非翻了翻衣服、裤子的口袋,除了一个即将没电的手机,什么都没有。
他颓然地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低下头,把脑袋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
---
侯一笙是个十分有时间观念的人。这个有时间观念是指,比如上班,他会准时在上班前五分钟到达办公室,不会早,也不会迟。再比如,约了客户,他也同样会是在约定的时间前五分钟到达,不会早,也不会迟。
他克制力极好,从不会出现因为前夜诸如喝酒之类导致第二日起不来这种事。他每日都详细地规划了行程,这个时间做什么,那个时间做什么,十分清晰。
这一日,他如同往常一般来到律所。8点25分,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然而刚走到门口,他就停住了。
律所的门已经开了,可以看到里面其他同事开始忙碌起来了。但是门口……
他垂下眼皮,定定地看去。
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人。这人不知坐了多久,露在外面的双手都被冷风吹红了。可他好像无所感似的,一动不动。
侯一笙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他走到常非面前,冷冷地问:“你坐门口干什么?”
常非露在外面的手指轻微地动了动,仿佛是条件反射。
然后他缓缓地抬起脑袋,没有焦距的眼看向侯一笙。
侯一笙看着他通红的双眼,心里没由来地“咯噔”一下——这是出了什么事?但他面上却依旧冷冷,说:“起来。”
常非似乎这才认出了眼前的人是谁,轻启双唇:“侯律师……”
接着他的双眼更红,眼底浮现了一丝水汽,像是一个见到亲人的迷路孩童。
坐了许久的身体动了动,常非撑着膝盖,缓缓地起身。不过由于维持一个姿势太久了,等他站起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双腿麻了。
麻痹的双腿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险些——他被侯一笙稳稳扶住了胳膊。
---
侯一笙的办公室内,常非乖乖地坐在沙发上。
办公室内的空调已被打开,侯一笙一进去就脱了大衣,回头看了眼常非被冻红的双手,摸出一个一次性纸杯,倒了热水,递到常非面前,简单地说:“拿着。”
常非自毕业进律所以来,一直跟在侯一笙身边,十分佩服他的专业水平,于是工作上便很听他的话。侯一笙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虽然有时候被指使得多了,也会忍不住和朋友吐槽下侯一笙,但被交代的工作,还是会认真去完成。且不说工作以来对侯一笙有多了解,但基本的了解还是有的——端茶送水这种事,侯一笙是万万不会做的。
正是高彬的父亲高罗。
思考不过一秒,纪律就抄起桌上的手机,对谢齐天说:“你带人去询问高彬的大学、研究生同学,以及他辞职的那家医院和宠物医院。问清楚他人际关系如何,为什么辞职,学生时期和工作时有没有异常行为,问清楚了告诉我——对了,再去把宋不羁的手机取出来,还给他,让他去门口等我。”
谢齐天一一应下,看着纪律往外走的姿势,问:“纪队,你去哪?”
“下里村。”
下里村位于花城市西山区的一个乡下,平常开车过去要两个小时。
纪律决定亲自去一趟,调查清楚六年前烧死高罗的那场火灾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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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不羁屁颠屁颠地跨进纪律的车,乖乖地系上安全带,扭头问驾驶座上的纪律:“纪队,你要送我回家吗?你人怎么这么好呢?”
五分钟前,那个姓谢的警察给他送来了手机,同时告诉他纪队在门口等他。
他一出市局的大门,就看到了纪律的车,虽然心里并不觉得这纪大队长是闲着蛋疼了要送他,但说出口的话却是那样。
某种讨好的本能深深地影响着他的言行。
——抵抗不了。
纪律一踩油门,车开了出去。他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回了他一句:“不回家。”
宋不羁内心:“……”
然而面上,他却是好奇地睁大了黑漆漆的眼睛,问:“那咱们去哪啊?”
“下里村。”
下里村?
宋不羁转了转眼珠子,去下里村做什么?
问题是,不管做什么,带上他干嘛啊?这纪大队长是脑袋被驴踢了?
纪律今日开的是警车,警车开起来可比普通车子快多了,一个半小时,他们就到达了下里村。
花城市位于江南,无论是旅游业还是电子商务都很发达。
下里村就是一个靠电子商务发展起来的村子。
十年前,下里村还只是一个村民离家进城打工的村子,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下里村也乘上了这一股潮流。
下里村多家庭式小鞋厂,没有外出务工的村民们就在家里做鞋子相关的工。电子商务流行起来后,下里村的鞋子也开始在网上进行销售。
鞋子卖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好,许多本地的年轻人都开始做起了电子商务,也吸引了一大批外来务工子弟。
高明就是在当地一家鞋厂做工的。
纪律大摇大摆地开进了当地派出所,表明身份后立时便得到了热情招待。
得知他的来意,民警立即调取了当时的案卷给他。
外面太阳已升起,一晚上没开过灯的常非被这突如其来的光亮照得下意识地闭上了眼。再睁开时,眼底泛起了红,眼角有了泪珠。
常非揉了揉眼,深吸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昨晚随便乱走,逮着旅馆便进去,根本没注意到是哪里。
如今一看……竟然就在他工作的律所附近。
一鸣律师事务所与绿景花苑隔着两条街,常非平日里都是骑车过去的。今日倒是可以直接走过去了。
他低下头,又揉了揉眼,苦笑了一下。
初春的清晨,春寒料峭,虽有太阳,但冷风也瑟瑟。常非是个怕冷的人,冬日里基本是全副武装,而现在,冷风从他稍开的领口灌进来,他却仿佛没感觉似的,垂着手慢慢地往律所走去。
一鸣律所的上班时间和检察院法院一样,上午是八点半上班的。常非平时不会迟到,但也不会早到那么多。
他走到律所的时候,才不过七点。
律所门还关着,里面静悄悄的。常非翻了翻衣服、裤子的口袋,除了一个即将没电的手机,什么都没有。
他颓然地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低下头,把脑袋深深地埋进了膝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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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一笙是个十分有时间观念的人。这个有时间观念是指,比如上班,他会准时在上班前五分钟到达办公室,不会早,也不会迟。再比如,约了客户,他也同样会是在约定的时间前五分钟到达,不会早,也不会迟。
他克制力极好,从不会出现因为前夜诸如喝酒之类导致第二日起不来这种事。他每日都详细地规划了行程,这个时间做什么,那个时间做什么,十分清晰。
这一日,他如同往常一般来到律所。8点25分,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然而刚走到门口,他就停住了。
律所的门已经开了,可以看到里面其他同事开始忙碌起来了。但是门口……
他垂下眼皮,定定地看去。
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人。这人不知坐了多久,露在外面的双手都被冷风吹红了。可他好像无所感似的,一动不动。
侯一笙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他走到常非面前,冷冷地问:“你坐门口干什么?”
常非露在外面的手指轻微地动了动,仿佛是条件反射。
然后他缓缓地抬起脑袋,没有焦距的眼看向侯一笙。
侯一笙看着他通红的双眼,心里没由来地“咯噔”一下——这是出了什么事?但他面上却依旧冷冷,说:“起来。”
常非似乎这才认出了眼前的人是谁,轻启双唇:“侯律师……”
接着他的双眼更红,眼底浮现了一丝水汽,像是一个见到亲人的迷路孩童。
坐了许久的身体动了动,常非撑着膝盖,缓缓地起身。不过由于维持一个姿势太久了,等他站起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双腿麻了。
麻痹的双腿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险些——他被侯一笙稳稳扶住了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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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一笙的办公室内,常非乖乖地坐在沙发上。
办公室内的空调已被打开,侯一笙一进去就脱了大衣,回头看了眼常非被冻红的双手,摸出一个一次性纸杯,倒了热水,递到常非面前,简单地说:“拿着。”
常非自毕业进律所以来,一直跟在侯一笙身边,十分佩服他的专业水平,于是工作上便很听他的话。侯一笙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虽然有时候被指使得多了,也会忍不住和朋友吐槽下侯一笙,但被交代的工作,还是会认真去完成。且不说工作以来对侯一笙有多了解,但基本的了解还是有的——端茶送水这种事,侯一笙是万万不会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