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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头,一年之中最热的日子或许就是今天了,而且周围一丝风都没有,诺拉卡拇境内一座小城如往日一样平静,而且比平日更加的平静,天气热的几乎没有人愿意离开室内。
城墙之上,几个士兵躲在箭垛后面,这是城墙上唯一的能挡一点太阳的地方。士兵们身上的铠甲已经扔到一边,懒洋洋靠在那里。
“嘿,看那里是什么。”一名士兵看到远处平原上的正在移动的黑影。
“恩,是军队吧。”另一名士兵仔细看了半天,说出了这个结论。可马上又说道:“真是很奇怪,为什么有军队出现在我们这里。”
靠在墙边打着瞌睡的军官不耐烦的骂了一句:“你们几个不怕热呀,管他是什么军队呢,这里离边境一千三百公里,怎么可能有敌人。”
军官说的没有错,亚丝军正式进入诺拉卡拇故意让出的行省才五天时间,而且诺拉卡拇也派出大量的军队应该战,更重要一点是,就算是传令兵,也不可能在五天时间走过一千三百公里。
几个士兵相互看看,都认为军官讲的没有错,重新找到没有阳光的箭垛后。
“我需要从里面打开城门。”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那队人马中传出,正是亚丝第一名将北之狂狮慕哈林。
听到阿慕的命令,骑着魔鹰的少女每人扔出一根绳子,最前面一队骑兵每个士兵都用左手挽住绳头,策马狂奔,在接近这小城的城墙之时,带队的少女骑下魔鹰一声长啸。
听到啸声,所以的骑兵都站在马背之上,借着魔鹰的这一拉的力量,顺着城墙跑了上去。
靠在箭垛后休息的军官与士兵惊恐的看着似乎从天而降的人,没有人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这些赤着上身,全身被阳光晒成赤黑色皮肤士兵根本就不开口,背上重剑一挥而斩,面前所有会动的人全部斩成两截。
也不知少女们不喜欢看这血腥的一幕,还是因为高空比较凉爽,都骑着魔鹰飞到云层之上。
“给我冲,不需要降兵,不需要投降的贵族,今晚的晚餐各队自己想办法。”阿慕看到自己的士兵冲上城头,马上下达了总攻的命令。
除了阿慕近身几名亲卫,所有人都飞快向着这个小城冲去。
当阿慕拉着马缓缓入城的时候,城中的战斗已经完全结束,城主府中的血迹都已经清洗完毕,阿慕坐在城主的位子上。
“元帅大人,密件。”在阿慕接过密件之时,所有的军官都紧张了起来,因为他们看到上面有金鹰的标志,那是科瑞的密信。
“库拉索尼十五军团对诺拉卡拇开战。”科瑞的信很简单,却说明了所有的重点。阿慕挥挥手让参谋拿出地图,对着大陆的地图,阿慕看了足足半个小时,然后冷声说道:“传令,让所以的百姓到广场上来。”
在传令兵离开之后,阿慕眼神一变:“我要屠城,现在进度太慢,我要让诺拉卡拇皇帝夜里都睡不着。”众军官一听,全都傻眼了,一名中年军官突然冲了出来跪下:“请元帅大人先行,下官来执行命令。”
“不,这个恶名我来背,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为了亚丝,命都可以不要,一点荣耀算什么。”阿慕冷酷的声音让所有军官心中不是害怕,反倒是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正当阿慕看军官们不愿意执行,准备再一次下令之时,一个参谋站了出来:“元帅大人,下官有一计。我们可以让这城的百姓从贵族家自己拿走喜欢的任何东西,之后赶他们离开,然后我们放火烧了这个城,一样可以达到屠城对诺拉卡拇皇帝的震憾效果。”
听到参谋的话,阿慕愣了一下,轻轻的摇了摇头。参谋一看阿慕不满意,马上抢着说道:“下官没说完,还有讲所有的贵族的脑袋都挂在城墙的旗杆之上,把他们的尸体订在城墙之上。”
“唉,你们呀。”阿慕真是哭笑不得,自己想作一回坏人都不行。
很快,在小城的广场之上,所有的普通平民,包括奴隶都被赶到这里,周围的全副武装的士兵包围着。
“我们要屠城。”一名军官站出来,一句话就吓了百姓中晕过去一片,可军官这可怕的话刚说完,马上又笑了起来:“希望你们配合一下,不会白让你们配和的,有好处。”
这名军官还没有说完,就看广场中大片的人惊恐的乱动起来。另一名过来踢了他一脚:“你这个笨蛋,话都不会说。”用力的敲了两个战鼓,这名高级军官大声对百姓们吼道:“大家不要怕,不是要杀光你们,只是希望让诺拉卡拇皇帝以为我们屠城了。”
以为屠城,不会杀死。百姓们听到这话,原本的紧张感都消失了一半,毕竟亚丝从来不伤害平民的事情已经深入人心。
“这个城中所有贵族的东西我们一件也不要,你们快点拿一些,然后离开这里,逃吧,然后我们会放火烧了这座城。”高级军官说完,挥了挥,所有的士兵都离开了广场。
军官与士兵也都累了,饿了,也不愿意去管这些百姓,各自都找到地方与食物,开始准备吃的,打开贵族的酒库,搬出酒来享受一下,面对四处走动,在贵族家里进进出出的普通百姓们,士兵只当是看不见。
“嘿,大家都吃饱喝足了,准备烧城。”一名军官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今天的命令是攻入下一个城去休息,就开始催着士兵们行动,准备柴草,油等物品,开始烧城。
而当士兵们走到街上的时候,却看到街上已经堆满了木头,还有人正在给房屋旁堆着的柴堆上倒油。
看到士兵们过来,正在倒油,身上衣服极破的男子跑了过来:“军爷,收留小民吧,就是当个杂工都行。能从奴隶当上自由人,比什么财宝都好。”
士兵们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当下就有人报告了负责的军官。
“嘿,这些人还真是奇怪,我们可是入侵者呀。算了,告诉他们,我们不能带着他们,让他们拿上财宝离开,既然柴草与油都准备好了,十分钟后离城,开始点火。”军官说完后,不敢耽误,马上去报告了阿慕。
士兵们动作很快,要知道他们在出发前,先是阿慕直属的铜人军与金色雷鹰骑士打赌,后到诺拉卡拇皇都的一方要拿出一瓶亚丝皇都最贵的酒来给对方,紧接着,两边所有的军官与士兵,当然除了科瑞与阿慕两人,都参与到这次的赌博之中,这不仅是一瓶最贵的酒,而是军人荣耀之间的比试,谁也不会手软。
正是这种动力,让他们五天急奔一千三百公里,可以说创造了大陆行军最高速度的纪录。
“元帅大人,后面有许多普通百姓驾驶着马车跟在我们后面。”走了没多久,侦察营的长官向阿慕报告。
阿慕摆摆手:“不要管他们,我们的任务为重。还有四天时间,一定要赶到诺拉卡拇城,不则手段,不让代价,也要毁了诺拉卡拇皇城。”阿慕的心思全在诺拉卡拇皇都上... -->>
烈日当头,一年之中最热的日子或许就是今天了,而且周围一丝风都没有,诺拉卡拇境内一座小城如往日一样平静,而且比平日更加的平静,天气热的几乎没有人愿意离开室内。
城墙之上,几个士兵躲在箭垛后面,这是城墙上唯一的能挡一点太阳的地方。士兵们身上的铠甲已经扔到一边,懒洋洋靠在那里。
“嘿,看那里是什么。”一名士兵看到远处平原上的正在移动的黑影。
“恩,是军队吧。”另一名士兵仔细看了半天,说出了这个结论。可马上又说道:“真是很奇怪,为什么有军队出现在我们这里。”
靠在墙边打着瞌睡的军官不耐烦的骂了一句:“你们几个不怕热呀,管他是什么军队呢,这里离边境一千三百公里,怎么可能有敌人。”
军官说的没有错,亚丝军正式进入诺拉卡拇故意让出的行省才五天时间,而且诺拉卡拇也派出大量的军队应该战,更重要一点是,就算是传令兵,也不可能在五天时间走过一千三百公里。
几个士兵相互看看,都认为军官讲的没有错,重新找到没有阳光的箭垛后。
“我需要从里面打开城门。”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那队人马中传出,正是亚丝第一名将北之狂狮慕哈林。
听到阿慕的命令,骑着魔鹰的少女每人扔出一根绳子,最前面一队骑兵每个士兵都用左手挽住绳头,策马狂奔,在接近这小城的城墙之时,带队的少女骑下魔鹰一声长啸。
听到啸声,所以的骑兵都站在马背之上,借着魔鹰的这一拉的力量,顺着城墙跑了上去。
靠在箭垛后休息的军官与士兵惊恐的看着似乎从天而降的人,没有人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这些赤着上身,全身被阳光晒成赤黑色皮肤士兵根本就不开口,背上重剑一挥而斩,面前所有会动的人全部斩成两截。
也不知少女们不喜欢看这血腥的一幕,还是因为高空比较凉爽,都骑着魔鹰飞到云层之上。
“给我冲,不需要降兵,不需要投降的贵族,今晚的晚餐各队自己想办法。”阿慕看到自己的士兵冲上城头,马上下达了总攻的命令。
除了阿慕近身几名亲卫,所有人都飞快向着这个小城冲去。
当阿慕拉着马缓缓入城的时候,城中的战斗已经完全结束,城主府中的血迹都已经清洗完毕,阿慕坐在城主的位子上。
“元帅大人,密件。”在阿慕接过密件之时,所有的军官都紧张了起来,因为他们看到上面有金鹰的标志,那是科瑞的密信。
“库拉索尼十五军团对诺拉卡拇开战。”科瑞的信很简单,却说明了所有的重点。阿慕挥挥手让参谋拿出地图,对着大陆的地图,阿慕看了足足半个小时,然后冷声说道:“传令,让所以的百姓到广场上来。”
在传令兵离开之后,阿慕眼神一变:“我要屠城,现在进度太慢,我要让诺拉卡拇皇帝夜里都睡不着。”众军官一听,全都傻眼了,一名中年军官突然冲了出来跪下:“请元帅大人先行,下官来执行命令。”
“不,这个恶名我来背,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为了亚丝,命都可以不要,一点荣耀算什么。”阿慕冷酷的声音让所有军官心中不是害怕,反倒是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正当阿慕看军官们不愿意执行,准备再一次下令之时,一个参谋站了出来:“元帅大人,下官有一计。我们可以让这城的百姓从贵族家自己拿走喜欢的任何东西,之后赶他们离开,然后我们放火烧了这个城,一样可以达到屠城对诺拉卡拇皇帝的震憾效果。”
听到参谋的话,阿慕愣了一下,轻轻的摇了摇头。参谋一看阿慕不满意,马上抢着说道:“下官没说完,还有讲所有的贵族的脑袋都挂在城墙的旗杆之上,把他们的尸体订在城墙之上。”
“唉,你们呀。”阿慕真是哭笑不得,自己想作一回坏人都不行。
很快,在小城的广场之上,所有的普通平民,包括奴隶都被赶到这里,周围的全副武装的士兵包围着。
“我们要屠城。”一名军官站出来,一句话就吓了百姓中晕过去一片,可军官这可怕的话刚说完,马上又笑了起来:“希望你们配合一下,不会白让你们配和的,有好处。”
这名军官还没有说完,就看广场中大片的人惊恐的乱动起来。另一名过来踢了他一脚:“你这个笨蛋,话都不会说。”用力的敲了两个战鼓,这名高级军官大声对百姓们吼道:“大家不要怕,不是要杀光你们,只是希望让诺拉卡拇皇帝以为我们屠城了。”
以为屠城,不会杀死。百姓们听到这话,原本的紧张感都消失了一半,毕竟亚丝从来不伤害平民的事情已经深入人心。
“这个城中所有贵族的东西我们一件也不要,你们快点拿一些,然后离开这里,逃吧,然后我们会放火烧了这座城。”高级军官说完,挥了挥,所有的士兵都离开了广场。
军官与士兵也都累了,饿了,也不愿意去管这些百姓,各自都找到地方与食物,开始准备吃的,打开贵族的酒库,搬出酒来享受一下,面对四处走动,在贵族家里进进出出的普通百姓们,士兵只当是看不见。
“嘿,大家都吃饱喝足了,准备烧城。”一名军官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今天的命令是攻入下一个城去休息,就开始催着士兵们行动,准备柴草,油等物品,开始烧城。
而当士兵们走到街上的时候,却看到街上已经堆满了木头,还有人正在给房屋旁堆着的柴堆上倒油。
看到士兵们过来,正在倒油,身上衣服极破的男子跑了过来:“军爷,收留小民吧,就是当个杂工都行。能从奴隶当上自由人,比什么财宝都好。”
士兵们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当下就有人报告了负责的军官。
“嘿,这些人还真是奇怪,我们可是入侵者呀。算了,告诉他们,我们不能带着他们,让他们拿上财宝离开,既然柴草与油都准备好了,十分钟后离城,开始点火。”军官说完后,不敢耽误,马上去报告了阿慕。
士兵们动作很快,要知道他们在出发前,先是阿慕直属的铜人军与金色雷鹰骑士打赌,后到诺拉卡拇皇都的一方要拿出一瓶亚丝皇都最贵的酒来给对方,紧接着,两边所有的军官与士兵,当然除了科瑞与阿慕两人,都参与到这次的赌博之中,这不仅是一瓶最贵的酒,而是军人荣耀之间的比试,谁也不会手软。
正是这种动力,让他们五天急奔一千三百公里,可以说创造了大陆行军最高速度的纪录。
“元帅大人,后面有许多普通百姓驾驶着马车跟在我们后面。”走了没多久,侦察营的长官向阿慕报告。
阿慕摆摆手:“不要管他们,我们的任务为重。还有四天时间,一定要赶到诺拉卡拇城,不则手段,不让代价,也要毁了诺拉卡拇皇城。”阿慕的心思全在诺拉卡拇皇都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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