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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我常常经过一个胡同,有时是中午,有时是傍晚。
胡同人家养狗成风,好在多是拴着的,虽然不绝于耳的吠声令人心惊,但只是心惊而已。偶尔也有撵在你身后用鼻头嗅你脚跟的小狗,毛绒团团地跑来跑去,让人忍不住想要抱上一抱,可这小家伙的主人多半就在附近,你能下得了手吗?
胡同的中段,有一户人家,红门青瓦的狗头门楼,高高的很是惹眼。门外有四级石阶,两边各一块方方正正的石头,似乎主人有意搞两个石狮子看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石头上一直是空着的。这家人的大门总是虚掩着的,里面也有狗叫声,探头望一眼,窄窄的门缝里,也看不到什么,就扶扶眼镜,继续赶路。后来某一天,石头上多了一只小狗,才引起我的极度好奇。
那是一只一岁上下的白狗,比起寻常的菜狗,并无出奇之处。它的毛是淡白色的,个别地方加了点土灰,但是我一直没有看到过它的尾巴。我每次经过胡同,总见它蹲坐在那块石头上,一动不动。它的尾巴很巧妙地盘在它的身下,脑袋高高昂起,就象是所有的石狮子那样,所差的只是它的前爪下,少了一个石头的绣球。
主人并不打算拴起它,从它的脖子上没有皮套的痕迹这一点,可以推想得出;它身上的毛发光泽明亮,也证实它的健康状况非常的好。但是它为什么天天坐在门前的石头上?是主人教导的还是它自愿的?有什么目的?我一次次从胡同经过,总见它傲然坐着;邻家的小狗在台阶下转来转去,它丝毫也不买账;我试着小声唤它,它也只是抬抬眼皮,以证实它是活的。真是个奇怪的家伙,难道它就坐不烦吗?
于是我就选择了一个晴天,早早地守候在那人家门口。过不多时,开门了,一个胖胖的男孩跑了出来,跟着,那只白狗拖着一条黑尾巴,慢吞吞踱了出来。站在台阶上,它左瞅瞅,右看看,翘腿在石头根上撒了泡尿,然后跳上石头,大模大样地蹲坐在那里,仿佛石头是它身体的一部分。我上前唤唤它,它全无反应;我又把带来的那块肉骨头扔到台阶下,这回它似乎有点心动,鼻头连连抽动,却还照旧坐得牢稳。我想了想,做出要进那户人家的样子,脚刚迈上台阶,那狗突然窜下来,对我汪汪狂叫,着实吓了我一跳!我一溜烟跑出老远,回头望望,那小狗又恢复了原来的姿势,只是嘴上多了快肉骨头。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有近大半年没从那个胡同经过。当我再次从那里经过时,眼前景物皆非,一片热火朝天的工地场景,一座大楼已盖了半截。那只小狗儿哪里去了?我向在路边休憩的工人打听,那人却也不知,只说是搬走了,具体搬到那里,他并不清楚。
千禧年底,有位朋友迁进城郊新居,大家皆来祝贺。酒酣之际,有人问这位朋友,周边的邻居大都按了看门的石狮子,他为什么不搞一对?朋友说,他靠工资吃饭,有房子住已经不错了,还搞什么排场。我突然灵机一动,就插话道:兄弟,我有个又省钱又排场的方法,你听不听?听。那好,你不是喜欢养狼狗吗,养两只狼狗,训练它们象狮子一样坐在门口看门,岂不妙哉!
满座哗然,一致称赞我开了本年度最后一个超级玩笑。但没有人知道,我正在为刚刚说出的话而后悔。为什么要提狼狗呢?那东西牙尖嘴利,恐怕只有它的主人会对它抱有好感。好在我很清楚现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把老实人的话当真,否则的话,我很难想象我会有勇气再踏进这个朋友的家门。
有一段时间,我常常经过一个胡同,有时是中午,有时是傍晚。
胡同人家养狗成风,好在多是拴着的,虽然不绝于耳的吠声令人心惊,但只是心惊而已。偶尔也有撵在你身后用鼻头嗅你脚跟的小狗,毛绒团团地跑来跑去,让人忍不住想要抱上一抱,可这小家伙的主人多半就在附近,你能下得了手吗?
胡同的中段,有一户人家,红门青瓦的狗头门楼,高高的很是惹眼。门外有四级石阶,两边各一块方方正正的石头,似乎主人有意搞两个石狮子看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石头上一直是空着的。这家人的大门总是虚掩着的,里面也有狗叫声,探头望一眼,窄窄的门缝里,也看不到什么,就扶扶眼镜,继续赶路。后来某一天,石头上多了一只小狗,才引起我的极度好奇。
那是一只一岁上下的白狗,比起寻常的菜狗,并无出奇之处。它的毛是淡白色的,个别地方加了点土灰,但是我一直没有看到过它的尾巴。我每次经过胡同,总见它蹲坐在那块石头上,一动不动。它的尾巴很巧妙地盘在它的身下,脑袋高高昂起,就象是所有的石狮子那样,所差的只是它的前爪下,少了一个石头的绣球。
主人并不打算拴起它,从它的脖子上没有皮套的痕迹这一点,可以推想得出;它身上的毛发光泽明亮,也证实它的健康状况非常的好。但是它为什么天天坐在门前的石头上?是主人教导的还是它自愿的?有什么目的?我一次次从胡同经过,总见它傲然坐着;邻家的小狗在台阶下转来转去,它丝毫也不买账;我试着小声唤它,它也只是抬抬眼皮,以证实它是活的。真是个奇怪的家伙,难道它就坐不烦吗?
于是我就选择了一个晴天,早早地守候在那人家门口。过不多时,开门了,一个胖胖的男孩跑了出来,跟着,那只白狗拖着一条黑尾巴,慢吞吞踱了出来。站在台阶上,它左瞅瞅,右看看,翘腿在石头根上撒了泡尿,然后跳上石头,大模大样地蹲坐在那里,仿佛石头是它身体的一部分。我上前唤唤它,它全无反应;我又把带来的那块肉骨头扔到台阶下,这回它似乎有点心动,鼻头连连抽动,却还照旧坐得牢稳。我想了想,做出要进那户人家的样子,脚刚迈上台阶,那狗突然窜下来,对我汪汪狂叫,着实吓了我一跳!我一溜烟跑出老远,回头望望,那小狗又恢复了原来的姿势,只是嘴上多了快肉骨头。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有近大半年没从那个胡同经过。当我再次从那里经过时,眼前景物皆非,一片热火朝天的工地场景,一座大楼已盖了半截。那只小狗儿哪里去了?我向在路边休憩的工人打听,那人却也不知,只说是搬走了,具体搬到那里,他并不清楚。
千禧年底,有位朋友迁进城郊新居,大家皆来祝贺。酒酣之际,有人问这位朋友,周边的邻居大都按了看门的石狮子,他为什么不搞一对?朋友说,他靠工资吃饭,有房子住已经不错了,还搞什么排场。我突然灵机一动,就插话道:兄弟,我有个又省钱又排场的方法,你听不听?听。那好,你不是喜欢养狼狗吗,养两只狼狗,训练它们象狮子一样坐在门口看门,岂不妙哉!
满座哗然,一致称赞我开了本年度最后一个超级玩笑。但没有人知道,我正在为刚刚说出的话而后悔。为什么要提狼狗呢?那东西牙尖嘴利,恐怕只有它的主人会对它抱有好感。好在我很清楚现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把老实人的话当真,否则的话,我很难想象我会有勇气再踏进这个朋友的家门。